聊城职工工伤就医医疗费结算信息如下:
申请材料
1.申请工伤医疗待遇:门诊和住院材料(病历、原始发票、诊断证明、汇总明细清单、检查报告单、内置材料合格证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或判决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行支付的需提供《工伤费用先行支付申请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情况评价表及原始发票 。
2.申请伤残待遇:参保缴费减少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至个人账户的提供个人申请、银行卡复印件 。
3.申请工亡待遇:职工本人档案,供养亲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供养关系证明、出生医学及相关证明、供养亲属本人中行银行卡)、五寸彩照1张 。
办理流程
受理待遇申请材料 。材料齐全的,记录受理时间;材料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员并说明需要补正的材料 。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长期待遇按月拨付;一次性待遇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的,补齐材料后办理 。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9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0635-12333
【聊城职工工伤医疗费结算报销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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