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利津县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及期限


利津县大学生人才补贴对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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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2017、2018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东人社发〔2017〕8号):
①住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

②生活补助:可享受为期5年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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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2019、2020年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

?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东委〔2018〕99号):
①对企业新聘用来我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

③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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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2021年以后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
?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
①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 , 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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