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泰安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泰安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泰安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泰安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目前泰安执行国家政策《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50周岁,男职工6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女同志55周岁退休,男同志60周岁 。
具体规定如下: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

 ?。ㄒ唬┠心曷芩辏曷迨逯芩?,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ǘ┠心曷迨芩?nbsp;, 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ㄈ┮蚬ぶ虏?,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
 ?。ㄒ唬┠心曷芩?,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ǘ┐邮戮隆⒏呖铡⒏呶隆⑻乇鸱敝靥辶投蛘咂渌泻ι硖褰】档墓ぷ?nbsp;,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ㄈ┠心曷迨芩辏?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 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ㄋ模┮蚬ぶ虏?,由医院证明 , 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
自谋职业者
【泰安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泰安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 , 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