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外) 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 应当提交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 , 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