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

2023上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

【2023上半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 。为了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3月6日-11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提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二)准备考试物品
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手机、书籍、资料、包等物品 。建议考前就把手机等物品留在家或宿舍里 , 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考生还需准备医用外科口罩 , 除身份验证外,全程佩戴口罩 。

(三)自觉配合安全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自觉配合,确保手机等电子产品须处于关闭状态,并服从考点要求统一收取暂放 。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

二、诚信考试提示
(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
(二)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守纪考试,服从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网上监控及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
(三)严惩违纪作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考试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考试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