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地税局 桓台田庄税务所临时搬迁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关于田庄税务所临时搬迁办公地点的公告:
因淄博市上海路北延,需要对田庄镇域内周荆路的沿街房屋进行拆除,田庄税务所3月1日起临时搬迁至原桓台县新城镇税务所院内(新城镇寿济路210号)办公,原办公电话继续使用 。

拓展:
山东省实行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自行申报纳税(缴费)?
【桓台县地税局 桓台田庄税务所临时搬迁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 , 实行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纳税(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