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唐山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唐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唐山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唐山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10号)规定: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 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

2、缴费比例
【唐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唐山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10号)规定:
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