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在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能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吗: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淄博在境外接受学历 淄博在境外接受学历认证】因此 , 仅有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才允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
- 淄博纳税人哪些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淄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得超过几个月
- 淄博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范围 个所税大病医疗扣除
- 淄博个税退税审核失败原因 个税虚假申报退税成功
- 淄博个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扣除期限
- 淄博个税6项专项扣除标准
- 淄博子女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 淄博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淄博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 淄博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金额怎么填写
- 淄博个税专项扣除租房租金扣税标准 青岛住房租金个税扣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