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土地转让 淄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要求】淄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要求: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受让人应依法履约 。转让后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原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二、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在使用年期内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执行 。转让后,可保留为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或者直接变更为出让方式 。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需经依法批准 。
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经批准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法律法规或划拨决定书明确规定应当由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
- 淄博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淄博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了
- 淄博公租房保障家庭综合计分方法
- 临淄309国道拓宽改建 淄博G309国道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淄博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淄博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内容
- 淄博房屋征收最少能补偿多少钱 淄博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淄博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 淄博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
- 淄博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哪? 淄博张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哪里
- 淄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是什么
- 淄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流程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证
-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