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政策

福州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政策

【福州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政策】申请条件:
1.职工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
1.符合本提取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申报材料:
1.最低城镇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
4.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5.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 , 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办理地址:
柜面申报或网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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