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领取生育津贴社保要求
1、企业女职工在分娩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 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2、生育津贴申报时限为女职工在分娩后自分娩之日起12个月内 。
3、若缴纳生育保险费中断在3个月以内的,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100%执行;中断超过3个月的 , 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50%执行 。
【福州领取生育津贴社保要求 福州市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 , 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含当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50%执行 。
注意: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或者中断缴费致使女职工无法享受保险待遇的 , 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
- 福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福州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 福州生育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福州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 泰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泰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补贴
- 泰安生育保险是什么 泰安市生育保险
- 福州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福州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 福州生育津贴咨询领取地点在哪里 福州生育津贴咨询领取地点
- 福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福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领取
- 2023年南宁隆安疾控免费健康证办理材料+领取时间
- 泰安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泰安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 南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