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一览

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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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到温州市内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按50%报销,其中慢性病种按60%报销,肺结核辅助治疗按70%报销,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 。
注1: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

注2:慢性病种(14种,无需备案):
1.高血压
2.糖尿病
3.肺结核
4.冠心病5.支气管哮喘
6.慢性肾脏病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慢性肝病
9.帕金森病
10.类风湿关节炎
11.阿尔茨海默病
12.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13.高脂血症
14.癫痫
【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一览】2.参保人到温州市内其它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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