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相:揭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迷

导读:我们都知道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 。上学时我们就在课本上学过,而史籍对此也多有记载 。但是各类书籍只对焚书作了详细记载,对坑儒一事则显得十分笼统 。并且在坑儒的问题上,还出现了歧议:对于坑儒的次数,有的说只有一次,有的说有过两次坑儒;对于坑儒的数量,一说坑了460余个,一说坑了1600余人 。更有甚者,说秦始皇只焚书,没有坑儒 。在秦朝的历史上到底是否有过坑儒事件?如果有这一事件,那么究竟几次?秦始皇到底坑过多少个儒生?这一系列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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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之一,秦始皇是否坑过儒?“焚书坑儒”一直被人们引为秦始皇“尊法反儒”的重要证据 。然而,有的学者认为,所谓秦始皇“坑儒”实是“坑方士”之讹 。持论者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
第一,史籍中对此事件所提及的的具体人物为侯、卢二生,以及韩众、徐市等四人,《史记》载明他们的活动仅限于访仙和求仙药,四人皆为神仙学派的方士 。他们为秦始皇求仙,求不死药也纯粹是方士活动,后来没有成功,秦始皇感到上当受骗,发怒杀了这些人 。这与后世君主肆意杀人的性质一致,只不过这次株连面过宽,冤假错案太多,所以才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侯、卢二生指责秦始皇无道,与儒家观点类似,但是这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 。司马迁记录“焚书坑儒”事件,用的是“方士”或“方术士”,明确指出是神仙学派之士 。汉初大儒如贾谊、董仲舒等对秦政多有评论,屡屡谴责焚书事,但也从未论及“坑儒”之事 。汉朝离秦朝时间之近,以贾、董之博学,“焚书坑儒”的事情应当知晓,假如秦始皇所坑确实是儒,尊儒的贾谊、董仲舒等绝无不议之理 。据此可以判断,“坑方士”之说,才是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情况 。只是到了东汉以后,时间距秦已远,“剧秦”之社会舆论、儒家独尊之地位、加以“今文学派”虚指浮夸甚至作伪之学风日盛,提供了炮制秦始皇“坑儒”这一情节的土壤 。班固用“术士”一词,其词义就更加广泛,他在《汉书•儒林传》中写道:“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术士”已有隐指“儒生”之意,于是就被后人附会为成“焚书坑儒” 。
第二,对被杀者所定罪名是“诽谤”皇帝,而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 。也就是说,引起秦始皇愤怒的并不是某一派的政治主张或某一学派的议论,而是方士们从他那里骗得“费以巨万计”的赏赐,可是“终不得有药” 。反而却作诽谤之言,最后一个个逃跑了 。皇帝上当受骗,于是惩处他们,这就是“坑儒”为“坑方士”的直接原因 。所谓“坑儒”,实际是皇帝个人报复的恣意行为,并不是秦王朝的政策 。秦始皇一怒之下,共杀所聘之“文学、方术士”460余人 。因此,即便460余人中确有儒生之流,但秦始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而定罪杀人,所以不能称为“坑儒” 。而且,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始皇三十四年焚书,所焚者为民间私藏之“百家语”,而非针对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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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两点,不能说被杀的460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由其代表人物为侯、卢二生可推知,被杀者的主体应是方士,其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 。因此,不能说秦始皇是“坑儒”,只能说是“坑方士” 。但是,关于“焚书坑儒”,占主导的观点还是赞同传统的说法,即秦始皇坑的是儒,而非仅仅是方士 。只是在坑儒的次数上,颇有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