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谁提出 医保改革后参保人将从三方面获益

医保改革谁提出 医保改革后参保人将从三方面获益

中国日报网2月26日电 近日,一些地方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发部分群众关注 。部分群众对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有疑问,对改革后看病就医便利性有顾虑 。针对此次改革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国家医保局介绍,此次改革,将在以下三方面给参保人带来获益 。
一是“增”,让大部分地区实现普通门诊报销从无到有的转变 。通俗来说 , 就是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不报销的地区 , 改革后可以报销;原来看普通门诊可以报销的地区,报销额度进一步提升 。第一,除了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外 , 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也可以报销 。第二,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将被纳入普通门诊报销,并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第三 , 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也被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


二是“优” , 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一定程度缓解“住院难”问题 。改革前,由于普通门诊保障不足,“无指征住院”“挂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频发 。改革后,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能享受报销,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此前居高不下的住院率,减轻大医院病床周转的压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把优质医疗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病人 。

【医保改革谁提出 医保改革后参保人将从三方面获益】三是“拓”,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参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员 。改革前,个人账户按规定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员生病时不能使用亲属的个人账户 。本次改革在三方面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第一,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二,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第三,部分地区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