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答: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办理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向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转移接续期间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在转入地补缴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从补缴起始月起按规定享受转入地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宿州医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宿州医保转诊】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办理城镇(乡)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向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时 , 转移接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在转入地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疗保险费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从补缴起始月起按规定享受转入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 宿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宿州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 宿州居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宿州居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 宿州失业保险金每个月是多少
- 宿州居民的失业保险基金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 宿州失业人员能多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宿州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怎么办?
- 宿州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宿州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 宿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意外怎么办?
- 宿州失业保险金每个月是多少 宿州哪些情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 宿州失业保险基金条例 宿州市失业金哪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