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 合议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  合议庭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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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都购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这个问题 。
合议庭的组成有哪些人
法律分析:合议庭的组成有:一审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是要有三个审判员 , 或者是一个审判员 , 加上两个人民陪审员 , 三个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案件的审理 。合议庭 , 是由若干名审判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织形式 。目的是发挥集体的智慧 , 弥补单个审判人员能力上的不足 , 以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 。合议庭成员必须共同参加对案件的审理 , 同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及责任的认定 , 适用法律以及处理结果等共同负责 。合议庭评议案件 , 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 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做到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合议庭评议案件 ,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 ,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合议庭成员在评议中发表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院长、庭长可以列席 。院长、庭长对合议庭决议有异议 , 有建议合议庭复议案件的权力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 , 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 ,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法庭上的合议庭都有谁组成?
合议庭是由3名以上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以上组成合议庭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
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由审判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至于哪些案件采用哪种形式的合议庭进行审判 , 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选民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 , 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 , 法律没有作其他规定 , 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 。
第二审法院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特点是:合议庭的组成必须是单数 , 最少为三人 ,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可以保留少数人意见 , 但须记入笔录 。在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中 , 陪审员与审判员拥有同等的权利 。
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  合议庭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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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的规定 , 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 , 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 , 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判;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全部收合议庭审判 。
合议庭的成员不是固定不变 , 而是临时组成的 , 由院长或庭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时 , 则自己担任审判长 。
扩展资料
1、组成方式要求
审判实践中 , 合议庭组成十分随意 , 除了组成人员的随意性之外 , 还包含组成人员的临时性 。不管什么案件 , 临时拉上几位法官或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 使合议庭除承办人之外的人陪而不审 , 审而不议 。同时随着社会发展 , 案件发朝复杂多样化发展的时候 , 类型也具有趋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