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由来 寒假的由来( 二 )


在地方层面,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河南、广东、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至少十余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
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
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对经期女职工,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2天 。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除了规定女性职工可享受“痛经假”,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
“月经假”等进入地方规定,对很多职场女性来说都是好消息 。
但文件出台的同时,其可操作性也引发关注 。
采访人员注意到,北京、浙江、陕西、重庆等地的规定中都提到,女职工请“痛经假”需要经医疗机构证明 。但现实生活中,为请1天假专门跑到医院开具证明,让很多女性职工感到难度较大 。
曾有媒体报道,《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20天后,杭州多家医院都未曾有人开具过痛经病假单 。
在同样实施“痛经假”的陕西,也有报道称,有女性在医院申请此类病假条时遭遇多重障碍 。病人或被要求在生理期来做各项妇科检查、或被告知“痛经假条只能在痛经当天开具” 。
还有网友担心,这看似好消息的“痛经假”,可能会成为女性就业以及职场竞争的“包袱” 。
专家:顺畅实施尚需制度配套
据*报道,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立法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关系,保护女性特殊群体的权益,不仅是我国也是国际上关注的问题 。如何在有效保护特殊群体的权益同时又不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尤其是不能只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却无法获得对等的利益值得思考 。
她称,关于“月经假”这样的规定是否应纳入法规、在实践中如何实施,不仅是法律界的事情,还应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女职工、医生、用人单位意见,要充分论证,并建议由第三方进行立法前的详细评估,包括设立“月经假”的实际意义和可行性,相关配套措施,例如约束女性滥用假期的规定、单位不执行情况下的罚则等;相关的倾斜政策,如对因为同意给予女职工“月经假”的单位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补偿、是否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税收减免等以提高单位积极性等 。
“立法初衷是好的,但操作起来可能会有一些问题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后导师缪青认为,每个女性例假时长不一样,间隔时间也不等,如何平衡?如何让女职工既享有福利又防止搭便车?这需要诸多平衡 。
来源:*(ID:zqbcyol,整理:张力友),综合自山东省人民*站、*、中国新闻社(ID:cns1952,作者:张尼)、*(采访人员孙安清)
本期编辑:**、李娜
【寒假由来 寒假的由来】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