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在西宁能办养犬证吗

人民网西宁12月21日电(张晨)近年来 , 随着养犬人数的增多 , 人犬矛盾日益突出 。管理和规范城市养犬 , 成为城市管理的共性问题 。前不久 , 青岛、武汉、杭州等地陆续启动专项行动治理各类犬只问题 。12月7日 , 《西宁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 , 在全市范围内对“文明养犬、依法养犬”进行宣传 , 并开展养犬登记证办理工作 。
那么 , 西宁市犬只管理涉及哪些问题?犬只管理究竟该管什么?人犬冲突如何解?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养犬话题 , 采访人员来到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城市管理局、西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
犬只管理具体该管什么?
采访人员:《通告》里提到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 , 公安、农牧、城管、卫计、环保、广电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 以上各部门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办主任李程军:《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 建立由公安、农牧、城市管理、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 。公安机关是城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 , 依法负责城市养犬登记 , 违法养犬的处理、收容和流浪犬处置等工作 。农牧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 , 对犬类狂犬病的疫情进行监测 , 负责犬类的检疫、免疫和诊疗许可管理 , 组织对疫犬、犬尸及疫点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售犬行为和携犬外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病人救治和人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
采访人员:《通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办主任李程军:目前主要是开展犬证办理工作 , 西宁市七区三县50多家派出所及就近的城管部门全部免费、公开办理犬只登记并核发犬牌、犬证 , 市民可到就近的派出所或城管部门办理 。
采访人员:您认为造成人犬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犬只治理工作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办主任李程军:部分养犬人自身素质不高 , 放任犬只不管 , 这是主因 , 我认为犬只管理的重点应该是管人 。
犬只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我觉得主要是跟市民沟通的问题 。比如 , 养犬人应为犬只佩戴牵引绳 , 但在此次犬证办理中我们发现 , 有些市民携犬登记的时候仍没有这样做 。有时候我们的初衷会被误解 , 犬只管理的目的不在惩罚 , 主要是希望养犬人可以做到文明养犬 。
采访人员:携犬出门不为犬佩戴犬绳、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 , 该如何处理?
西宁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督查大队副大队长张亚锋:首先携犬外出者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对于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 , 我们会依据《西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犬主进行处罚 。对于携犬出门不为犬佩戴犬绳的行为 , 我们会按照《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养犬人及时提醒、劝阻 , 并监督其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