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税率 建筑工程税率什么时候调整为9%(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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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降低了15%
建筑业被认定为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八大应用领域有两部分:一是新型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技术;二是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的制备关键技术,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的施工关键技术,再生无机材料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 。此外,施工企业可以对其共性施工技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拥有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
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再减半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业,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03.项目员工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对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不同省份、不同地点派遣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对人员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技术人员和其他在外地工作的人员,由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 。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总承包公司和分包公司应当代扣代缴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工人跨省异地工作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所有员工的全额扣除
跨省和异地施工单位应向项目运营地税务机关详细报告所有员工关于项目运营人支付的工资薪金的扣缴明细和全额 。如果所有员工都进行了详细的全额扣缴申报,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可能不会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异地项目建筑安装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52号)第一条、第二条

建筑工程税率 建筑工程税率什么时候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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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税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用地上的临时房屋,建设期间免征房产税 。
为基础设施场地的基础设施施工现场服务的各种临时用房,如工棚、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炉房、车房等临时用房,无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设的,还是由基础设施单位出资建设并移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建设期内免征房产税 。
但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将临时用房返还或将其计价转让给基本建设单位的,从基本建设单位接收临时用房的次月起,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该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1986〕8号)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