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周福清科场行贿案详情( 二 )


二是《鲁迅的故家》中的说法:
那年乡试 , 浙江的主考是殷如璋和周锡恩 , ……大概是六七月中 , 介孚公跑往苏州去拜访他们 , 因为都是什么同年 , 却为几个亲戚朋友去通关节 , 随即将出钱人所开一万两银子的期票封在信里 , 交跟班送到主考的船上去 。那跟班是一个乡下人名叫徐福 , 因为学会打千请安 , 口说大人小的 , 以当“二爷”为职业 , 被雇带到苏州去办事 , 据说那时副主考正在主考船上谈天 , 主人收到了信不即拆看 , 先阁下了 , 打发送信的回去 , 那二爷嚷了起来 , 说里边有钱 , 怎么不给收条?这事便发觉了 , 送到江苏巡抚那里 , 交苏州府办理……
关于案发的说法 , 后者与前者基本相同 , 不同之处是提到了为周福清送信的跟班名叫徐福 。
从道理上讲 , 儿孙写先人的案子 , 长处是细节的真实更有优势 , 短处是往往遮丑和隐恶 。周作人的文章以平实著称 , 对祖父的不光彩之处倒是从不隐晦 , 不过 , 由于案件发生时周作人年龄尚小 , 对案情并不了解 , 加之文章属多年之后的回忆 , 而记忆中的东西又多是来自家庭和亲友的回忆 , 有些则是道听途说 。所以 , 一些说法并不可靠 。
这种情况 , 其实早就引起了学者的注意 , 所以也曾有人作过订正 , 但学术刊物发行量小 , 影响自然不大 , 而周作人的著作却大量印行 , 为一般读者所熟悉知 。因此 , 不仅是在一些名人在说到此事时照抄周作人的文章 , 就连一些博士论文也拿周作人的说法做为事实依据了 。因此 , 这事就有查清并说明的必要 。
周福清案是当年的一桩大案 , 《清史稿》中都有记载 , 当年的档案材料也都还在 。可惜大多数研究文学的人们往往是从文本到文本 , 对专业领域之外的材料关注甚少 。因此 , 这里先与大家分享几份档案材料 。
首先是八月二十二日(10月1日)浙江巡抚崧骏给光绪皇帝上的奏折 , 其中说:
浙江主考于七月二十七日(9月7日)路过苏州 。有名周福清者 , 遣人赴浙江正考官殷如璋舟次呈送信函 。经殷如璋将递书之家丁陶阿顺扣留 , 押交苏州府收审 。知信中系嘱托关节情事 。提讯该家丁 , 供词闪烁 。由苏委员管解陶阿顺并移案到浙 。维时奴才已经入围 , 即饬臬司赵舒翘会同藩司刘树堂 , 督饬杭州府知府陈璚亲提审讯 。据陶阿顺供称:伊向在绍兴府城陈顺泉家用工 , 本年七月 , 周福清向陈顺泉借伊去伺候 。七月二十五日至苏州 。二十七日 , 浙江主考过境 , 周福清取出书信名帖 , 交伊送至殷主考船上 , 即被获解 , 信内何事伊实不知等语 。据臬司抄递所呈之原信 , 内计纸两张 , 一书凭票洋银一万元等语 , 一书考生五人:马官卷 , 顾、陈、孙、章 , 又小儿第八 , 均用宸衷茂育字样 。又周福清名片一纸 , 外年愚弟名帖一个……
从这份奏折可知 , 周福清的事出在“嘱托关节” 。所谓“关节” , 是指考官与考生约定在卷面上作弊的记号 。考场作弊 , 是从有考试就有的 。从北宋开始 , 朝廷制定了防止作弊的两项办法:一是糊名 , 也就是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用纸糊起来 。这样 , 考官阅卷时就看不到考生的姓名 。可是 , 阅卷者如果熟悉考生的笔迹 , 仍然可以循私 。因此就有了第二种办法:誊录 , 即在考生交卷后由誊录人员将考卷重抄后再交考官评阅 。有了这两项办法 , 作弊就难了 。不过 , 世间事本来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 新的办法马上就出现了:“订关节”和“通关节” 。用今天的话说 , 就是做暗号 , 递条子 。考生与考官串通 , 约好在试卷上用什么字句作为记号 。为确保准确无误 , 关节需要有三四处字眼 。有了这些暗中的记号 , 考官阅卷时就能找到这个考生的卷子 , 给个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