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什么要建立皇族内阁?原因是什么

宣统三年四月初五日(即1911年5月8日),清廷颁布《内阁官制》,并公布了第一届的内阁名单,这届内阁由十三人组成,庆亲王奕劻担任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内阁协理大臣 。十三人名单中只有四名汉人,其余有七名皇族和二名满洲贵族,因此招致了立宪派的不满,称之位“皇族内阁” 。
“皇族内阁”的成立,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要追溯到日俄战争时期 。日本赢得了最终的胜利,这让清廷上下都十分震惊,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认为日本之所以能战胜俄国是因为建立起了君主立宪政体 。于是在1906年6月底7月初,端方、戴鸿慈等人联合上《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里面提及中国遭受外国欺侮的主要原因在于“内政不进步”,由此建议清廷要尽快确立君主立宪体制,实行责任内阁制 。此折一出,在朝廷中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于是形成了对立的两派,一派就是端方等人主张君主立宪;另一派是以铁良为首反对设立责任内阁,反对废除军机处 。双方相持不下,清廷没有认可设立责任内阁这一方案,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呼声日益高涨 。
客观原因则是日本对中国的威胁日益加深,1906年日本就在东北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和关东州都督府,清廷急需寻找挽救时局危机的方法 。到了1910年9月,各省代表在资政院会议上提出要颁布宪法,组织内阁,认为现有的军机处责任不明,要求设立新的责任内阁,同时开始国会请愿活动,要求开国会 。这时时局日益危急,即便在清廷内部,也出现了越来越多要求设立责任内阁的声音,最有代表性的是1910年9月30日,广西巡抚张鸣岐上奏朝廷,认为筹备宪政应从本源入手,而本源就是实行责任内、开国会 。可以说地方督抚的“发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朝廷的决策 。1910年11月4日,清廷宣布宣统五年(即1913年)召开国会,并要将九年预备立宪期限缩短为五年,并在第二年的5月8日正式成立责任内阁 。
只是如前所述,这届内阁名单的公布,引起了立宪派的纷纷不满,后者通过各种方式向清廷请愿,希望重回宪政轨道,结果屡次遭到了朝廷的置之不理 。地方的汉族大员也有很大的意见,因为所谓“皇族内阁”的成立即将剥夺他们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权利,而且各省交由内阁统辖,也是他们不能接受的 。立宪党人和平请愿失败的情况下,部分倒向了革命阵营,最终武昌城头枪炮声响,清末新政也随之流产 。
【清朝为什么要建立皇族内阁?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