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康熙皇帝一生中不可公开的四大暴行( 三 )


暴行之三:文字狱屠戮学者
再来说康熙时期的文字狱 , 客观的说 , 康熙制造的文字狱和其他两个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并不算多 , 但也并非没有 , 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质也还是很恶劣的 。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的朱方旦案 , 值得一提 。
民国时期的史学大家孟森专门写过一篇《朱方旦案》的文章 , 其中说“士大夫谈清代轶事者 , 往往及朱方旦之名 , 然首尾不详 , 但以妖人目之 , 若王好贤、徐鸿儒之类 。此缘专制时代官文书所束缚 , 又政教不分 , 学问中禁阏自由思想 , 动辄以大逆不道戮人 。一经遭戮 , 传者遂加甚其词 , 印定耳目 , 无能言其真相者矣 。清末如四川井研之廖平 , 经学臣吴郁生奏参 , 几罹于法 , 尚是专制束缚之余习 。迹朱方旦之所犯 , 并无罪名 。当时侍讲王鸿绪所参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 , 具出世法 , 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 , 以为立说新异也 。由今观之 , 前二者皆宗教家面目 , 而其后一端 , 所谓新发明之脑力作用 , 尤为生理之定义 , 学界之雅言 , 略以为大罪 , 则今日之书籍皆当焚禁 , 学校皆当封毁矣 。”
在《清代禁书总述》一书内的《清代文字狱纪略》也有对此案的介绍 , 不妨简略摘录如下“朱方旦之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 , 湖广有朱方旦者 , 自号二眉山人 , 聚徒横议 , 撰《中说补》 , 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 , ……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 , 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 , 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 , 悖逆圣道 , 蛊惑民心之处 , 次年二月 , 九卿议复‘乞正典刑 , 以维世道’ 。结果朱方旦被斩 , 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按照孟森总结的朱方旦罪状 , 前两条的话 , 那估计明代的王艮甚至王阳明在康熙统治下都免不了被杀头的命运 , 王艮不必说了 , 出身盐丁的平民思想家 , 狂妄自大 , 以圣人自居 , 门徒无数 , 仅仅这就足够在他在清朝康熙统治下被杀头了 , 至于王阳明 , 那光他说“学 , 天下之公学也 , 非朱子可得而私也 , 非孔子可得而私也 。”在康熙统治下 , 得一个离经叛道的罪名不在话下 , 更何况他也是聚徒讲学 , 轰动四方 , 被门徒拥戴成圣人 。
如果论最后一条“记忆在脑不在心 , 以为立说新异也” , 这其实也是康熙和他的大臣无知 , 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 , 早在明末许多知识分子那里就已经流传开来了 , 何以到了他这里变成立说新异 , 以至成为杀头的罪名 。这本身也是康熙和他的大臣愚昧专制的表现 。如吴伯娅的《朱方旦》中说“表现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 , 顽固落后 , 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学和进步观点而遭到杀害的典型事例 。”还有康熙统治下发生的戴名世之狱 , 也称《南山集》案 。戴名世仅仅因为赞同方孝标给南明正名的观点 , 结果就被斩首 , 家人好友等也被牵连为奴 。这个案件广为人知 , 这里也就不必浪费篇幅多介绍了 。还是那句话 , 对于制造这些文字狱的皇帝 , 不谴责其暴虐也就罢了 , 若称颂其为仁爱 , 则似于事实偏离太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