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一统天下后秦始皇焚书时哪些书是不用烧毁?( 二 )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 。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 的著作 。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一,史官非秦采访人员,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 。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 。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 。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
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清人刘大魁的解释是,“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 。” 而在我看来,帝国将这些禁书善加备份收藏,并不以悉数销毁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应存有一种责任心和长远考虑 。好比我们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经肆虐了几个世纪,夺去了数千万人的生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而深重的灾难 。尽管如此,人类却也并没有将天花病毒彻底销毁,让它永远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别在莫斯科和亚特兰大的两个实验室里保存了少量样本,以备研究,或应对任何人力无法预测的不时之需 。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 。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秦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 。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 。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 。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焚书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且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