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哪些妓女的生活过得像女明星?( 二 )


是谁能当此重任呢?那就是春秋时的著名的文人雅士、政治家管仲 。清代的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云:“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 。”关于“女闾三百”一事,《战国策·东周策》云:“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明人谢肇浙的《五杂俎》云:“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 。”由于管仲是历史记载最早公开地、大规模地设娼者,所以被后世妓女奉为祖师与神明 。
除管仲外,古代娼妓还信奉白眉神 。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白眉神长髯伟貌,骑马持刀,与关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 。京师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必大恨,其猥亵可知 。徐珂的《清稗类钞》说他又叫妖神:“娼家魔术,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妖神,朝夕祷之 。”千百年来,娼妓对白眉神十分恭敬,“初荐枕于人,必与艾僸同拜此神,然后定情,南北两京皆然也” 。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 。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 。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时,拥有婢女 。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 。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 。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 。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 。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 。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妾 。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 。怪是怪了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 。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
这样一来,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体面的男人,也就是那些文人雅士则去那些够得上名声显赫的青楼,找那些诗词歌赋、无所不精的高级名妓 。也正是文人雅士于高级名妓的结合,才使青楼文化流传千古,直到如今 。
【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哪些妓女的生活过得像女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