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瓶梅》西门庆的奴隶性看古代的蓄奴制度( 二 )


明清两代继承了元代的奴隶制度 , “大家僮仆 , 多至万指 。”(万历《嘉定县志》卷2《疆域志·风俗》”) , “人奴众多 , 今吴中仕宦之家 , 有至一、二千人者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13《奴仆》) 。明清时代被称作“贱”的人 , 以奴婢为中心 , 还包括了娼优隶卒、世仆、堕民等贱民集团 , 以及雇工人、轿夫、剃头匠、工、商等广泛的灰色地带 。
明清两代的工商奴隶制十分发达 , 蓄奴之多令人咋舌 。有名的如王锡爵、钱海山、徐阶、李钦、和珅;睢州的褚太初 , 宁陵的苗思顺 , 虞城的范良彦 , 无锡的大地主邹望 , 河南的褚、范、苗、曾 , 麻城的梅、刘、田、李等强宗右姓所占有的奴婢都在千人甚至数千人以上 。蓄奴范围之广 , 乃至连一些中上层农民也占有不少的奴隶 。
清代后期对农奴和蓄奴制度进行打击和削弱 。清代的佃户一般可以离开土地 , 自由迁徙 。佃户与地主的人身隶属关系 , 较之前代更为松弛 。清律规定:佃户与地主无主仆名分 。
从雍正元年到八年 , 一系列的“除贱为民”的谕旨废除了相当众多的人的“贱籍” , 尽管各地阳奉阴违 , 直到二十世纪仍保留很少部分的贱民 , 但这对残存的蓄奴制是一次削弱和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