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乌台诗案北宋乌台诗案的受害人是谁?

乌台诗案简介:乌台 , 即御史台 。据《汉书·朱博传》记载 , 御史台中有柏树 , 乌鸦数千栖居其上 , 故称御史台为“乌台” , 亦称"柏台" 。乌台诗案 , 即御史台诗案 。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 。苏轼是被告 。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 , 国子博士李宜 , 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 。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 , 要求处置苏轼 。
原来 , 苏轼步入仕途之日 , 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 。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 , 斗争激烈 。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 , 多次上书神宗 , 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 , 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 。请求未果 , 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 , 故上书请求外任 。获准后 , 先任杭州通判 , 三年后 , 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在此期间 , 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 , 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 , 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 。知湖州后不久 , 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
受到牵连的人中 , 三个人的处罚较重 。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 , 而且时常与他交往 , 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 , 被削除一切官爵 。其次是王巩 , 被御史附带处置 , 发配西北 。第三个是子由 , 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 , 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 , 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 , 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 , 仍遭受降职处分 , 调到高安 , 任筠州酒监 。
其他人 , 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 , 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 , 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
诗案总算了结了 。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 , 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 , 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 , 城东不斗少年鸡 。”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 , 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 , “少年鸡”指的是贾昌 , 贾昌年老时告诉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 , 而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 , 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 , 又是诽谤!
【什么是乌台诗案北宋乌台诗案的受害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