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宁坠亡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吴永宁是谁个人资料坠亡案事件始末

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爬高楼坠楼身亡 。他的家人起诉了“ Live”平台 。11月22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辣椒直播”当事人赔偿损失3万元 。平台方称吴子干承担风险,公司应免除民事责任,但二审法院不予支持,认为没有法律依据 。

吴永宁坠亡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吴永宁是谁个人资料坠亡案事件始末

文章插图
【吴永宁坠亡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吴永宁是谁个人资料坠亡案事件始末】吴永宁曾在浙江省横店影视城当过演员 。前年开始,他在花椒直播等平台发布了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的视频 。3亿人,百万粉丝,被誉为“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 。2017年11月8日,他在攀登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坠楼身亡 。
2019年11月1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上,双方同意调解,但庭后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后,依法宣判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但判决正确 。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密景和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何某3万元,驳回何某其他诉讼请求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吴永宁的死是一场悲剧,法院对他的离去深感悲痛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清正廉洁的网络氛围 。广大网友 。网络空间 。
吴永宁坠亡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吴永宁是谁个人资料坠亡案事件始末

文章插图
焦点分析1“赞角直播”是否有安全义务?
“辣椒直播”是北京密景禾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视频直播平台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空间作为一种虚拟的公共空间,与现实的物理公共空间存在显着差异 。能否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解释扩大到将有形物理空间的安全义务延伸至无形网络空间,适用网络侵权责任的内容来确定网络服务的安全保障义务仍存在争议 。提供者 。但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做出必要的规制 。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可以归责的情况下,无需扩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适用范围 。因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
争议解决2“赞角直播”是否构成侵权?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永宁拍摄的视频中的高空建筑攀登活动大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极限运动 。吴永宁不是职业运动员,也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 。不仅对自己有危险,而且有坠落伤及无辜群众的危险,造成人群聚集扰乱社会秩序 。这种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是巨大的潜在危险,是社会道德所不鼓励和允许的 。作为网络服务商,“辣椒直播”方应根据吴永宁上传的视频是否违反社会公德进行规范 。然而,公司并没有处理,所以它的倒下是有过错的 。
公司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导致他的死亡,但视频没有经过处理 。在他去世前两个多月,他利用吴永宁的人气为花椒平台进行宣传和付费,因此对这种危险活动的延续起到了一定的诱导作用 。一审判决认定,“赞角直播”当事人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并无不当 。
吴永宁坠亡案宣判结果是什么 吴永宁是谁个人资料坠亡案事件始末

文章插图
纠纷分析3吴永宁承担“赞角直播”风险能否免责?
对此,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永宁从事的高空攀登活动不是一般风险的文体活动,而是对他人和他人构成巨大安全风险的活动,自己;且《侵权责任法》未规定风险自负规则,“辣椒直播”当事人并非事件参与者,故不能援引自负风险规则免除责任 。《辣椒直播》称,吴永宁愿意承担风险,应免除民事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