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元朝官吏)【元朝官吏 张升】张升(1261—1341)字伯高 。祖籍定州 , 后迁平州乐亭 。升幼年警敏好学 , 既长 , 苦学文辞 。
基本介绍本名:张升
字号:字伯高
所处时代:元朝
出生地:河北平州
出生时间:1261年
去世时间:1341年
人物生平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 , 由州县推荐到礼部受试 , 授职翰林院国史编修 官 , 预修世祖实录 。不久 , 又升任修撰历兴文署令、太常博士 。武宗(海山)即位 , 与群臣议定祀礼之事 , 张升依据经传古典结合时势 , 向皇上陈述 , 其主张为皇上 採纳并予嘉奖 。至大初年 , 改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 , 提张升为判官(助理官员) 。后来出任汝宁府知府 。在任期间 , 有人告密投书(状)于其家中 , 事过三年得阅 , 发现书中有当代禁书一编 , 书中记有许多当地大户人家姓名 。张升命吏官将书烧掉 , 认为这是妄言诬告他人 , 日后不得提言此事 。其同僚恐烧书不妥 , 引起事端 。结 果 , 此事为朝庭得知 , 认为此乃张升开脱奸党之行 。朝庭派遣使臣查问 , 因无证据不能立案 , 只以“擅自焚烧状书”论处 。张升则自辩云:“我之所为 , 虽有错误 , 却得以排除一场会使人蒙冤的诬陷 。我身为郡守父母官 , 即使获罪也心甘情愿 。”遂为自已罚俸两月 。邻郡吴州人侯君远云:“今岁为壬子年 , 六月初一日日蚀 , 是 为兵乱之象 , 应在翌年(癸丑)发生于吴州之地 。”各州府官员拟召集其属县加以防备 , 张升则判定此乃讹言 , 不可信 , 日久自息 , 切不可以此蛊惑民心 , 斥为无稽 之谈 。张升之见颇得时人讚许 。在举治上 , 张升乃诸州郡中之最佳者 , 因之被提升为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 , 继又升任绍兴路总管 。大德、至大年间 , 越郡发生大饥 疫 , 百姓死亡近半 。张升责成“里胥”代纳民间 , 赋税盐课 , 以减轻百姓负担 , 终使行省免除了越郡赋税盐课 。这种解民疾苦之举 , 深得民心 , 人皆悦服 。不久 , 张 升被升为湖北道廉访使、江南行台治书侍御使、参议中书省事改枢密院判官 , 旋又复为中书参议 。至治二年(1322)出任河东道廉访使(未行)拜治书侍御使 。翌年 , 任淮西道廉访使 。泰定二年(公元1325)任陕西行省参知政事(副职)加中奉大夫 。未几 , 改任辽东道廉访使 , 时逢属辖永平路发大水 , 全年无收成 , 大 饑荒 。张升请发海道粮十八万石、钞银五万缗(千文为一缗)以赈饑民 , 并免除当年赋税 , 朝廷準请 , 饑民得活者甚众 。天曆元年(1328)张升出任山东廉访 使 , 因地方不安 , 有关人员请张升筑城为防 。张升则云:“民恃吾以生 , 完城是弃民也 。”因此 , 民得安居 , 文宗赐尚醒文币以赏其功 。翌年 , 被召任太禧院副使兼 奉赞神御殿事 。又改任河南省左丞、淮西道廉访使 。至顺二年(1331)复为集贤侍讲学士 , 颇受文宗皇帝器重 。元统元年(1333)惠宗即位 , 诏见在廷老臣 征问治国之道 , 张升上陈十条治国之道 , 受皇上嘉奖并予採纳 。翌年 , 诏赐以奎章阁大学士、资善大夫等职 , 张升因病未就任 。至正元年(1341)病逝 , 享年 81岁 。史书记载张升(1261—1341) , 字伯高 , 其先定州人 , 后徙平州 。升幼警敏过人 , 学语时 , 辄能辨字音 , 应对异于常儿;既长 , 力学 , 工文辞 。至元二十九年 , 用荐者授将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 , 预修《世祖实录》 。升应奉翰林文字 , 寻升修撰 , 历兴文署令 , 迁太常博士 。成宗崩 , 大臣承中旨 , 议奉徽号 , 飨宗庙 , 升曰:“在故典 , 凡有事于宗庙 , 必书嗣皇帝名 , 今将何书?”议遂寝 。武宗即位 , 议躬祀礼 , 升据经引古 , 参酌时宜以对 , 帝嘉纳之 。至大初 , 改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 , 即除升为判官 。久之 , 外补知汝宁府 。民有告寄束书于其家者 , 逾三年取阅 , 有禁书一编 , 且记里中大家姓名于上 , 升亟呼吏焚其书 , 曰:“妄言诬民 , 且再更赦矣 , 勿论 。”同列惧 , 皆引起 。既而事闻 , 廷议谓升脱奸轨 , 遣使穷问 , 卒无迹可指 , 乃诘以擅焚书状 , 升对曰:“事固类奸轨 , 然升备位郡守 , 为民父母 , 今斥诬诉 , 免冤滥 , 虽重得罪不避 。”乃坐夺俸二月 。旁郡移文报吴人侯君远者言:“岁直壬子六月朔日蚀 , 其占为兵寇;岁癸丑 , 其应在吴分野 。”同列欲召属县为备御计 , 升曰:“此讹言 , 久当自息 , 毋用惑民听 。”斥其无稽 , 众论韪之 。部使者举治行为诸郡最 。历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 , 除绍兴路总管 。初 , 大德、至大间 , 越大饥 , 且疫疠 , 民死者殆半 , 赋税盐课责里胥代纳 , 吏并缘为奸 , 害富家 , 升为证于簿籍 , 白行省蠲之 。前守有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者 , 争代者禄米 , 有隙 , 欲内之罪 , 移平江岁输海运粮布囊三万 , 俾绍兴制如数 , 民患苦之 , 不能堪 。更数守 , 谓岁例如此 , 置弗问 。升言:“麻非越土所生 , 海漕实吴郡事 , 于越无与 。”章上 , 卒罢之 。升既谨于绳吏 , 又果于去民瘼 , 故人心悦服 。历湖北道廉访使、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 , 召为参议中书省事 , 改枢密院判官 , 寻复中书参议 。至治二年 , 又出为河东道廉访使 , 未行 , 拜治书侍御史 。明年 , 出为淮西道廉访使 。泰定二年 , 拜陕西行省参知政事 , 加中奉大夫 , 寻迁辽东道廉访使 。属永平大水 , 民多捐瘠 , 升请发海道粮十八万石、钞五万缗 , 以赈饑民 , 且蠲其岁赋 , 朝廷从之 , 民得全活者众 。明年 , 召拜侍御史 。天曆初 , 出为山东道廉访使 , 时方有警 , 有司请完城以为备 , 升曰:“民恃吾以生 , 完城是弃民也 。”由是民皆安之 。文宗赐尚酝文币 , 以赏其功 。逾年 , 召为太禧院副使 , 兼奉赞神御殿事 , 除河南省左丞 , 复迁淮西道廉访使 。升时年六十有九 , 上书乞致仕 。至顺二年 , 复起为集贤侍讲学士 , 文宗眷待之意甚隆 。元统元年 , 顺帝即位 , 首诏在廷耆艾 , 访问治道 , 升条上时所宜先者十事 。寻兼经筵官 , 廷试进士 , 特命升读卷 , 事已 , 告省先墓 。帝赐金织文袍 , 以宠其归 。明年 , 以奎章阁大学士、资善大夫、知经筵事召 , 赐上尊 , 趣就职 , 升以疾辞 。帝察其不可强 , 许之 。寻命本郡月给禄半 , 以终其身 。至正元年卒 , 年八十一 。赠资德大夫、河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 , 谥文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