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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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语法【CSS语法】CSS 语法由三部分构成:选择器、属性和值 。selector {property: value}选择器 (selector) 通常是你希望定义的 HTML 元素或标籤 , 属性 (property) 是你希望改变的属性 , 并且每个属性都有一个值 。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 , 并由花括弧包围 , 这样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样式声明(declaration):body {color: blue}上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 body 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蓝色 。在上述例子中 , body 是选择器 , 而包括在花括弧内的的部分是声明 。声明依次由两部分构成:属性和值 , color 为属性 , blue 为值 。
基本介绍中文名:层叠样式表
外文名:Cascading Style Sheets
外语缩写:css
其他称呼:级联样式表
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除了英文单词 red , 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 #ff0000:p { color: #ff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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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约位元组 , 我们可以使用 CSS 的缩写形式:p { color: #f00;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使用 RGB 值:p { color: rgb(255,0,0); }p { color: rgb(100%,0%,0%); }请注意 , 当使用 RGB 百分比时 , 即使当值为 0 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 。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幺做了 。比如说 , 当尺寸为 0 像素时 , 0 之后不需要使用 px 单位 , 因为 0 就是 0 , 无论单位是什幺 。记得写引号提示:如果值为若干单词 , 则要给值加引号:p {font-family: "sans serif";}多重声明提示: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 , 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 。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 。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 , 因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设定号 , 不是结束符号 。然而 , 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 , 这幺的好处是 , 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 , 会儘可能的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就像这样:p {text-align:center; color:red;} 你应该在每行只描述一个属性 , 这样可以增强样式定义的可读性 , 就像这样:p {text-align: center;color: black;font-family: arial;}空格和大小写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 , 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 。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body { color: #000; background: #fff; margin: 0; padding: 0; font-family: Georgia, Palatino, serif; }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 CSS 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 , 同样 , 与 XHTML 不同 , CSS 对大小写不敏感 。不过存在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到与 HTML 文档一起工作的话 , class 和 id 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 。选择器的分组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 , 这样 , 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 。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 。在下面的例子中 , 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 。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3,h4,h5,h6 { color: green; }继承及其问题根据 CSS , 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 。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 。看看下面这条规则: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 , 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型(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型的话) 。通过 CSS 继承 , 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li, dl, dt,和 dd) 。不需要另外的规则 , 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字型 , 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 。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 , 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 , 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 , 那时候对标準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 。比方说 , Netscape 4就不支持继承 , 它不仅忽略继承 , 而且也忽略套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 。IE/Windows 直到 IE6还存在相关的问题 , 在表格内的字型样式会被忽略 。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幸运地是 , 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Be Kind to Netscape 4"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p, td, ul, o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4.0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 , 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 。这幺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频宽 , 但是如果需要对 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 , 就不得不这幺做 。继承是一个诅咒吗如果你不希望 "Verdana, sans-serif" 字型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 , 又该怎幺做呢?比方说 , 你希望段落的字型是 Times 。没问题 。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 , 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td, ul, ol, u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p { font-family: Times, "Times New Roman", serif;派生选择器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係来定义样式 , 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在 CSS1 中 , 通过这种方式来套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 (contextual selectors) , 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係来套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 。在 CSS2 中 , 它们称为派生选择器 , 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 , 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係来确定某个标籤的样式 。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 , 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 , 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 , 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 , 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li strong {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请注意标记为 <strong> 的蓝色代码的上下文关係:<p><strong>我是粗体字 , 不是斜体字 , 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 , 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ol><li><strong>我是斜体字 。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 。</strong></li><li>我是正常的字型 。</li></ol>在上面的例子中 , 只有 li 元素中的 strong 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 , 无需为 strong 元素定义特别的 class 或 id , 代码更加简洁 。再看看下面的 CSS 规则:strong { color: red; }h2 { color: red; }h2 strong { color: blue; }下面是它施加影响的 HTML:<p>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paragraph is<strong>red</strong>.</p><h2>This subhead is also red.</h2><h2>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subhead is<strong>blue</strong>.</h2>id 选择器id 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 id 选择器 , 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 , 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red {color:red;}#green {color:green;}下面的 HTML 代码中 , id 属性为 red 的 p 元素显示为红色 , 而 id 属性为 green 的 p 元素显示为绿色 。<p id="red">这个段落是红色 。</p><p id="green">这个段落是绿色 。</p>注意:id 属性只能在每个 HTML 文档中出现一次 。想知道原因吗 , 请参阅 XHTML:网站重构 。id 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在现代布局中 , id 选择器常常用于建立派生选择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上面的样式只会套用于出现在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内的段落 。这个元素很可能是 div或者是表格单元 , 儘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 。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 , 比如 <em></em> 或者<span></span> , 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 , 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 <span> 中嵌入<p> (如果你忘记了原因 , 请参阅 XHTML:网站重构) 。一个选择器 , 多种用法即使被标注为 sidebar 的元素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 , 这个 id 选择器作为派生选择器也可以被使用很多次:#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sidebar h2 { font-size: 1em; font-weight: normal; font-style: italic; margin: 0; line-height: 1.5; text-align: right; }在这里 , 与页面中的其他 p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 , sidebar 内的 p 元素得到了特殊的处理 , 同时 , 与页面中其他所有 h2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 , sidebar 中的 h2 元素也得到了不同的特殊处理 。单独的选择器id 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 , 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根据这条规则 , id 为 sidebar 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框线 , 同时其周围会有 10 个像素宽的内边距(padding , 内部空白) 。老版本的 Windows/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 , 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div#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在 CSS 中 , 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center {text-align: center}在上面的例子中 , 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 , 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 。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h1><p class="center">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p>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元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和 id 一样 , class 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fancy td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 , 类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 。(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td.fancy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在上面的例子中 , 类名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td class="fancy">你可以将类 fancy 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 。那些以 fancy 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 , class 为 fancy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 当然 , 任何其他被标注为 fancy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 。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 , 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即使用 td 元素来选择fancy 类) 。如何插入样式表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 , 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 HTML 文档 。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外部样式表当样式需要套用于很多页面时 , 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 。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 , 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档案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 。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籤连结到样式表 。<link> 标籤在(文档的)头部:<head><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http://www.mancos-co.com/"mystyle.c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