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学生校卫队( 二 )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校卫队

文章插图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校卫队职责第一条 队长职责第一款 模範执行学校和保卫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带领校卫队队员履行各项职责 。第二款 带领全体队员,掌管队内事务,负责队内重大活动的决策工作 。第三款 负责组织安排校卫队的值勤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制止、处理学校内打架、斗殴等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和事件 。组织队员维护学校内重大活动的现场安全 。组织队员保证节假日期间的校内安全,以及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四款 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负责校卫队换届选举及新队员的招收工作 。第五款 组织队员学习学校制度和《学生校卫队章程》 。第二条 助理职责第一款配合和辅助队长做好队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执行队长的命令,并监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款主动积极和队长交流队内各项事务情况 。队长不在时,助理可全权代理队长职责 。第三条 部长职责负责队内活动,各司其职,做好队内各项宣传板报、文艺、体育活动等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并向队长提出活动计画书 。第四条 组长职责负责管理并了解所在组的组员,分配好值勤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执勤情况和登记情况,及时掌握本组队员的思想动态,积极主动与队长和助理加强沟通和交流 。第五条 队员职责第一款 服从领导,互相合作,团结一致,积极主动地配合队长、助理、部长及组长的工作 。第二款 向广大同学宣传安全知识,洞察周围的不良倾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保卫处、校园“110”或物管站) 。第三款 认真学习学校各项制度及《学生校卫队章程》,在指导老师及队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第四款 负责校内治安秩序的管理和信息通讯,主动做好对违纪违章人员的劝阻和教育工作 。第五款 维持学校重大活动的现场安全 。执勤时认真履行职责,遇有可疑人或事要仔细盘查,必要情况下及时报告保卫处 。在队长的领导下,保证节假日期间的校内安全以及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事务第一条 例会每周一次例会,例会时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无故迟到三次和无故缺席一次者,劝其退队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準时参加例会,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不允许请他人代请或会后补假,违者以缺勤论处 。请假超过例会次数三分之一的,责令退队 。例会要认真做好工作笔记,禁止嬉笑打闹,禁止接打手机或发简讯 。如有建议和意见,可举手向队长徵得同意后,当场提出 。第二条 执勤第一款每周日安排执勤,执勤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执勤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 。如临时有事应与队内人员换勤(队外人员不可替勤),换勤须和执勤组长说明情况,徵得同意后由执勤组长于执勤簿上注明 。第二款 执勤分骑车巡逻和岗位值勤,由组长自由分配 。执勤时须注意察看学校内 各种情况;如遇发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突发事件,应及时与保全或保卫处取得联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进行劝阻 。值勤车辆不得载人 。第三款 做好各种校级大型活动或各院(系)承办的晚会的保卫工作,执勤要求与周末执勤一致 。第四款 发生突发情况(如停电、群体性骚动)时,队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各物管站集合,在组长未到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到各宿舍区巡视,劝阻或制止喧譁和骚动 。第五款 爱护公物,执勤前由队长将巡逻车钥匙、袖章、工作牌、执勤簿交给执勤组长,执勤中应注意保管好物品 。执勤结束后应仔细核对物品,及时交还给队长 。奖惩第一款 学校团委给定的“优秀干部”和“优秀团员”若干名单,符合标準者均有参加评选的权利 。(评定标準由校团委统一规定) 。第二款 野外实践活动:组织全体队员外出参加实践活动,所有队员均应积极主动参加并做好準备工作,服从命令,统一行动 。第三款 队员在队期间享受学生干部待遇,成绩合格,考试不及格者视情况建议劝退,迟到三次后或无故缺勤也予以劝退 。重大过失将予以退队 。要求所有队员应自觉维护我队在全校的职能性的形象,有主人翁意识,吃苦耐劳,富有正义感,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时间观念,能够做到令行禁止,服从安排,不推诿扯皮,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内无记过以上处分 。其他每位队员一经录用,在队时间为一年或两年,在队时间内无不可抗拒的阻力时,一般情况下不批准退队 。若必须退队的话,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批准后方可退队(违纪退队的除外) 。队长在队时间为两年或两年半,队长由上任队长提出候选人,经保卫处审核合格方可上任 。助理和组长在经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标準者可由现任队长直接任命 。部门分工秘书处负责通讯稿、活动总结等文稿的撰写及全体队员出勤率的统计 。策划部负责队内活动的策划,拟写活动计画书 。宣传部负责安全知识以及队内活动的宣传工作 。外联部负责对外宣传与联络以及内部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特色活动1.校内巡逻执勤2.年底双旦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