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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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商业实践推动下公司制度的变革,为这一古老的话题增添了崭新的内容,进而激发了人们对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反思 。
基本介绍书名: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作者:王艳华
ISBN:9787503690358 
类别:图书 > 法律 > 法律实务
页数:335 
装帧:平装
开本:大32开
图书信息丛 书 名:郑州大学法学博士文库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12-01版 次:1内容简介作者通过论证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信用基础和原则,利用公司契约论原理,强调在公司参与人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谋求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作者梳理了债权人与董事、股东之间的关係,提出了修正公司法关于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作者简介王艳华,1972年生,法学博士,副教授,河南许昌人 。1995年到199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到200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8年至今,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讲授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等课程 。曾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主持省级社科项目一项,主编教材一部,并发表法学论文若干 。·查看全部>>目录内容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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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引言一、问题的提出二、思路三、研究文献概述四、研究方法五、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第一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新变化——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谈起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关係一、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一个现实的分析二、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利益提供的保护——一个历史的考察第二节 公司资本制度变革——从“债权人主导型”到“股东主导型”一、质疑资本制度类型的划分二、债权人利益导向型的资本制度三、债权人利益导向型资本制度的弊端四、股东利益导向型的资本制度五、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第三节 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一、资本功能的变化二、对债权人的影响第二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信用基础——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第一节 从“资合公司”说起第二节 公司信用和公司信用的基础一、公司信用二、公司信用基础三、公司信用的传导四、公司信用传导与公司立法第三节 资本信用一、资本信用的背景二、资本信用的表现三、资本信用悖论第四节 资产信用一、公司资产的特点二、资产与资本的区别三、资产信用第五节 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意义一、为资本制度的变革扫除了思想障碍二、重构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第三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原则——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平衡第一节 公司债权人的地位一、公司债权人地位受公司法性质的影响二、公司契约论第二节 公司参与人一、股东作为公司参与人二、公司债权人作为公司参与人三、董事、经理作为公司参与人第三节 公司债权人与其他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冲突与平衡一、债权人与股东的利益冲突与平衡二、债权人与董事的利益冲突与平衡三、不同种类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平衡小结第四章 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信义义务制度第一节 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必要性一、董事对于债权人不负有信义义务的学说二、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必要性第二节 董事对债权人负有义务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一、英美法系部分国家关于董事对债权人义务的司法与立法二、大陆法系部分国家(地区)关于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规定第三节 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义务的性质分析一、董事对债权人负有直接义务说二、董事对债权人承担间接义务说第四节 董事对债权人信义义务的构成一、董事应对公司所有的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二、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负有确保债务履行的信义义务三、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义务贯穿公司经营的全过程第五章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直接责任制度第一节 股东有限责任的要件一、股东获取有限责任保护应满足的条件二、股东获取有限责任保护应当承担的义务第二节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直接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曾经享受有限责任的股东二、行为要件:股东实施了损害公司人格独立的行为三、结果要件: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四、目的要件:以维护特殊群体的利益为目的五、责任顺位:原则上以公司不能清偿为前提条件六、责任範围:原则上是无限责任第三节 理论基础及评价一、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责任的理论学说二、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责任的地位和作用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责任的利弊分析第六章 公司债权人自治制度第一节 债权人自治的概述一、一般法律上的自治二、债权人自治第二节 债权人的两种自治方式一、债权人的外部自治方式二、债权人的内部自治方式——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第三节 公司债权人自治方式的综合运用一、金融债权人的自治二、债券持有人的自治三、公司债权人之间对于债权受偿顺序的安排四、破产债权人的自治——破产债权人会议和破产监督人第七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机制及其发展——契约自由与国家强制的结合第一节 自由与强制在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中的体现 一、契约法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二、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第二节 契约自由机制一、契约自由的体现二、契约自由的条件限制第三节 强制机制一、强制的理由二、强制类型第四节 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走自由与强制结合之路一、强制不当二、自由与强制的结合参考文献后记·收起全部<<前言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转瞬之间,郑州大学法学院已经走过了二十六个春秋寒暑,现已将近而立之年 。在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历经几代郑大人的不懈努力,郑大法学院逐步发展为拥有一个法学博士学位点,两个一级学科(法学和法律)硕士点,九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四个省级重点学科,两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教学研究性法学院,成为中原大地从事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的重镇 。进入21世纪的郑大法学院,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按照弓l进与培养并举、倡导教师博士化的方针,在近8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业已过半 。作为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和学术骨干,一大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正在各自的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