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唐华诗词社( 二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唐华诗词社

文章插图
《唐华诗苑》现已出版22期 。每发行一期,唐华诗词社都将围绕《唐华诗苑》开展一系列活动,比如发刊仪式和刊物展 。《唐华诗苑》以其优美的排版和优美的内容,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诗词社章程第一章:社团简介唐华诗词社成立于1998年,取名于“唐风拂建大,华章传长安”,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立较早的社团之一 。我社是一个以旧体诗词为特色,兼及现代诗歌、散文、小说等各个文学品种的文学性社团 。我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能力即写作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提高社员的人文素养,使社员有浓厚的人文精神;继承和宏扬包括诗词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学习和鉴赏中国现代文学;浓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这所理工类大学的人文气息 。唐华诗词社的指导老师为中文系主任祁嘉华老师和衡阳老师,顾问为吕刚老师 。2006年,我社在东校区设立分社,并把东区设成总部 。2007年,唐华诗词社获得纽西兰华人陈建云先生的资助10000元 。2008年,我社被校团委评为校十佳优秀社团 。2010年,我社被陕西诗词学会吸纳为单位会员,成为陕西诗词学会的第一家大学生社团单位会员 。唐华诗词社自成立来,已经是硕果纍纍,作品多次在校外刊物上发表,获得很多奖项 。特别是05-06级社长张立龙,他的作品曾经在《中华诗词》上发表 。当届社员一定会再接再厉,不断开拓进取,让唐华诗词社登上另一个顶峰 。唐华诗词社的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把我社打造成一个成员众多的、社员质量颇高的、体制健全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团结的、积极向上的、为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而努力的全校、全省乃至全国的优秀社团 。唐华诗词社荣誉简列唐华诗词社05届社长张立龙曾荣获第四届“中华颂”全国老少艺术大赛银奖,被邀请到人民大会堂领奖;唐华诗词社05届社长张立龙曾在在第三届“天籁杯”中华诗词大赛中荣获“天籁杯中华诗词精英奖”,被邀请到北京参加精英论坛;唐华诗词社05届社长张立龙作品曾在《中华诗词》上发表;唐华诗词社06届社长张顺刚组织大家在“起航杯”第一届中华诗词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社团共有19篇诗作入选;唐华诗词社06届东区社长、07届总社长贾丙顺荣获第五届“中华颂”全国老少艺术大赛铜奖,被邀请到人民大会堂领奖;唐华诗词社06届东区社长、07届总社长贾丙顺曾在在第四届“天籁杯”中华诗词大赛中荣获“天籁杯中华诗词精英奖”,被邀请到北京参加精英论坛;唐华诗词社06届文学部部长刘琳作品有多篇刊登在人文学院的刊物《馨火》上:唐华诗词社07届本部社长张日荣荣获第六届“中华颂”全国老少艺术大赛三等奖,被邀请到人民政协大礼堂领奖;唐华诗词社07届本部社长张日荣作品曾在《青年文摘》和《散文诗》上发表;唐华诗词社社员何裴同学作品曾在《美文》发表 。第二章:社团宗旨第一条 唐华诗词社以人为本,致力于社员文学鉴赏能力、写作能力的提高,人文素养的提高,以及提高社员的组织策划能力和交际能力及其他诸方面的能力,使社员获得全面发展 。第二条 唐华诗词社以校为重,致力于我校人文气息的浓厚和校园文化生活的丰富 。第三条 唐华诗词社以国为大,致力于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使更多的人了解文学、了解诗词,擅长文学、擅长诗词 。第三章 组织结构第一条 唐华诗词社设有主席团、社长、副社长、秘书处、文学部、书画部、外联部和象棋部等部门 。第二条 主席团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重大活动的决策者和监督者,体现的是全体社员的意志,其职权如下:(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二)制定和监督实行社团的发展路线;(三)制定和监督实行社团工作计画和财务开支计画;(四)讨论和决定部门的设定和废止;(五)制定会费标準;(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八)主席团会议由社长根据需要召开第三条 社 长:社长是社团的人性化代表,其职权如下:(一)处理社里的日常事务,维持全社的运转 。(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三)代表本社参加对外各种会议和活动,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四)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档案;第四条 副社长:副社长是为辅助社长工作而设,其职权如下:(一)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主持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画;(二)向主席团和社长反映和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三)受社长委託,可行使社长权利开展工作 。第五条 秘书长:秘书长带领秘书处协助社长工作,其职权如下:(一)负责社里日常活动安排,协调各部工作;(二)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三)掌管我社的财务,并及时公开财务报表;(四)负责社员资料统计,建立了社员的档案资料;(五)做好每次的工作总结和活动总结 。(六)负责对各部门的出勤及活动开展出勤进行记录汇总 。(七)维护网站和QQ群等社里网路资源第六条 文学部:文学部最终体现的是我社的立社宗旨和原则,其职权如下:(一)文学部成员应不断努力进取,鉴赏和学习以旧体诗词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学、现代诗歌以及散文等体裁的各类文学;(二)主持开展文学讨论会,促使社员相互学习和交流;(三)负责收集社员的作品,并对作品进行点评和建议;(四)组织社员集体投稿;第七条 书画部:书画部是为我社的宣传工作而设,为我社的宣传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职权如下:(一)组织书画部社员进行书法和绘画学习;(二)负责社里宣传,以及各项活动的前期通告宣传以及后期成果宣传;(三)联合文学部做好作品天天展活动;(四)配合社团的其他活动开展工作 。第八条 外联部:外联部为社里一切活动的开支争取,为社里的正常运作的贡献至关重要 。其职权如下: (一)负责与校内校外的商家企业公司联繫,为社团争取资金及各方面的支持 。(二)负责对外界的联繫与交流工作,包括联谊等 。第九条 棋艺部:是我社社员交流和娱乐的平台,其职权如下:(一)组织棋艺部社员开展活动,切磋棋艺,提高棋德 。(二)举办棋类比赛 。第十条 唐华诗词社根据工作和活动需要,可设立特别小组,以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最佳化人力资源配置 。特别小组独立于各部门之外,各部门社员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凭自愿原则加入 。唐华诗词社现设有诗词小组和编辑小组 。第十一条 诗词小组:本社各部门喜爱诗词并愿意在诗词方面进一步发展的社员均可报名加入诗词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活动 。诗词小组职权如下:(一)每周召开一次诗会,组织组员学习诗词的相关知识或 请老师来讲授知识 。(二)大一社员每周应背诵诗词3首,习作2首,高年级社员每周应背诵诗词2首,习作1首 。(三)凡三次未能完成任务且未能及时补交者,取消组员资格,并由主席团在QQ群和本社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 编辑小组:本社各部门喜爱编辑工作并愿意参与社刊报纸编辑工作的同学均可报名加入诗词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活动 。编辑小组职权如下:(一)组织组员学习排版技术和印刷的相关技术 。(二)完成社刊和报纸的排版工作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一条 唐华诗词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并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 负责人制度一、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热爱学校 。(二)热爱本社社团,有高度的集体荣辱感,能够坚持组织原则 。(三)符合普通社员规定中的所有条件 。(四)担任我社社长者必须至少略懂旧体诗词并有创作 。二、负责人辞职,要向主席团递交辞职申请书,待主席团考查批准后,方可正式离职 。第三条 换届选拔制度一、 本社换届职务竞选时採取个人意愿为主,组织推荐竞选为辅的原则 。二、 本社换届职务竞选时社外人士能力突出者择优录取 。三 、换届竞选时要召开竞选大会,竞选者要发表竞职演说 。四、 学期中有职务任免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并公告全社 。第四条:社员制度一、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正式学籍 。(二)思想觉悟高,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 。(三)愿意遵守我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 。(四)入社时交一份自荐申请和两篇文章 。(五)经主席团审核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正式会员 。二、社员享有的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本社决策的表决权,和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优先权 。(五)社员有推荐他人入社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社员履行的义务:(一)遵守我社的章程,服从社团的领导,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必须爱护社团荣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完成社里交给的任务 。(四)社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五)向主席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社员退会时应向主席团递交退社申请书,待主席团批准并公布后,方可正式退社 。五、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五条 财政制度一、我社经费以自筹为主,多渠道筹集,接受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全体社员的监督 。二、社员集体投稿时所得稿酬的10%归集体所有;社员所拉赞助额的30%归个人所有 。三、社员有向社团缴纳一次性会员费的义务 。四、所有开支都要有相关的发票或票据等作为凭证,发条经社长核实签字后方可到秘书长处登记,并领取相关费用,所有的财务活动都必须例会前的半个小时内处理 。五、经费由秘书长掌管,会费、赞助、其他经费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设立专用账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 。每届社员大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账目,解答社员的疑问 。六、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绝对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七、凡有侵占、私分和挪用本社资产者,除收缴回本社财产外,本社社员要开除社籍 。八、凡意外丢失本社资产者,要缴纳30%的款额 。属于人为丢失的,要照原价赔偿 。第六条 社刊报刊制度一、我社社刊定名为《漂流》,我社报刊定名为《唐华文苑》 。二、《漂流》每学期出两期,《唐华文苑》每学期出一期 。三、不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四、我社《漂流》期刊的徵稿面向全校,甚至网路;我社报刊《唐华文苑》只载我社成员的精品文章 。五、我社刊物报刊不得随意更改刊物名称、刊期、开版或开本、内容等 。第七条:奖惩制度一、社团每学期都要评选优秀社员,对平时活动积极,在各方面都发展较快的社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二、文学部优秀社员的评选实行积分制 。积分制条例如下:(一)文章(诗歌、报导)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杂誌上发表的,每篇(首)加5.0分 。(二)文章(诗歌、报导)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杂誌上发表的,每篇(首)加3.0分 。(三)文章(诗歌和报导)在学校校报、各院系刊物、各学生组织刊物以及我社社刊和报刊上发表的,每篇(首)加1.0分 。(四)关于本社活动的报导在学校官方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加1.0分 。(五)在我社作品展中有诗歌(文章)展出的,每篇加0.5分 。(六)文章(诗歌、报导)在国家级徵文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或优秀奖的,每篇(首)分别加6.0分、5.5分、5.0分、4.5分和4.0分 。(七)文章(诗歌、报导)在省部级徵文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或优秀奖的,每篇(首)分别加5.0分、4.5分、4.0分、3.5分和3.0分 。(八)文章(诗歌、报导)在学校和各院系、各学生组织和我社举办的徵文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或优秀奖的,每篇(首)分别加3.0分、2.5分、2.0分、1.5分和1.0分 。三、非文学部社员的,活动积极,工作突出,採取部门推荐,主席团考核的方式 。四、凡不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受到本社团处分或学校院系处分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五章:活动方式第一条 本社一切活动必须紧密结合本社团的性质 。第二条 本社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大型活动 。第三条 常规活动要按时举行,常规活动有文学部文学讨论会、书画部笔会、诗词小组诗会、作品展、出版刊物以及部门负责人例会 。第四条 大型活动根据本社的具体情况和学校工作来定,常採取的大型活动有作品展、发刊仪式刊物展、文学大奖赛、知识竞赛和邀请老师开展讲座等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二条 本章程在实践当中不断完善;第三条 本章程与学校规则制度有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按为準;第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唐华诗词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