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溪石宝长官司

深溪石宝长官司深溪石宝长官司,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 。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 。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 。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长官司由张六谦任长官 。雍正二年(1724),张六谦子张彤柱继任深溪、石宝长官司长官 。十三年(1735),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后,因张彤柱首先缴印纳土 。赏千总衔,终身食禄 。辖地被併入长乐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