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市场管理局

灵璧县市场管理局【灵璧县市场管理局】灵璧县市场管理局是灵璧县政府下辖机构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範性档案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技术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路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实施契约行政监督管理,规範契约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契约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违法广告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誌、官方标誌;负责地理标誌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述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巨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负责管理标準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準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準规範;依法监督标準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範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製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準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範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製、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範;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準;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十六)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範和质量标準;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範、中药饮片炮製规範,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範;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负责网际网路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準;监督实施中药材、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製剂配製等质量管理规範;承担药品、药品包装材料生产和医疗机构製剂配製的监督管理;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及蛋白同化製剂、肽类激素等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準;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工作;依法对县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和县域内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检查、抽样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範;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督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办法、制度、计画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验,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