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瑛(明朝酷吏)【明朝酷吏 陈瑛】陈瑛,滁(今安徽滁州)人 。洪武中,以人才贡入太学 。擢御史,出为山东按察使 。善书法 。燕王称帝,召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院事 。永乐九年春,瑛得罪下狱死 。
基本介绍本名:陈瑛
所处时代:明早期
出生地:安徽滁州
去世时间:永乐九年
人物生平陈瑛,滁(今安徽滁州)人 。洪武中,以人才贡入太学 。擢御史,出为山东按察使 。建文元年调北平佥事 。汤宗告瑛受燕王金钱,通密谋,逮谪广西 。燕王称帝,召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院事 。瑛受帝宠任,益务深刻 。甫莅事,即言:“陛下应天顺人,万姓率服,而廷臣有不顺命、效死建文者,如侍郎黄观、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纪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县颜伯玮等,其心与叛逆无异,请追戮之 。”帝曰:“朕诛奸臣,不过齐、黄数辈,后二十九人中如张紞王钝、郑赐、黄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 。况汝所言,有不与此数者,勿问 。”后瑛阅方孝孺等狱词,遂簿观、叔英等家,给配其妻女,疏族、外亲莫不连染 。胡闰之狱,所籍数百家,号冤声彻天 。两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惨,谓人曰:“不以叛逆处此辈,则吾等为无名 。”于是诸忠臣无遗种矣 。永乐元年擢左都御史(正二品),益以讦发为能 。八月劾历城侯盛庸怨诽,当诛,庸自杀 。二年劾曹国公李景隆谋不轨,又劾景隆弟增枝知景隆不臣不谏,多置庄产,蓄佃仆,意叵测,俱收系 。又劾长兴侯耿炳文僭,炳文自杀 。劾驸马都尉梅殷邪谋,殷遇害 。三年,行部尚书雒佥言事忤帝意,瑛劾佥贪暴,佥坐诛死 。又劾驸马都尉胡观强取民间女子,娶娼为妾,预景降逆谋,以亲见宥不改 。帝命勿治,罢观朝请 。已,又劾其怨望,逮下狱 。八年劾降平侯张信占练湖及江阴官田,命三法司杂治之 。瑛为都御史数年,所论劾勛戚、大臣十余人,皆阴希帝指 。其他所劾顺昌伯王佐,都督陈俊,指挥王恕,都督曹远,指挥房昭,佥都御史俞士吉,大理少卿袁复,御史车舒,都督王瑞,指挥林泉、牛谅,通政司参议贺银等,先后又数十人,俱得罪 。帝以为能发奸,宠任之,然亦知其残刻,所奏谳不尽从 。中书舍人芮善弟夫妇为盗所杀,心疑其所亲,讼于官 。刑部验非盗,纵之 。善白帝刑部故出盗,帝命御史鞫治,果非盗 。瑛因劾善妄奏,当下狱 。帝曰:“兄弟同气,得贼惟恐逸之,善何罪,其勿问 。”车里宣慰使刀暹答侵威远州地,执其知州刀算党以归 。帝遣使谕之,刀暹答惧,归地及所执知州,遣弟刀腊等贡方物谢罪 。瑛请先下刀腊法司,且逮治刀暹答 。帝曰:“蛮僚之性稍不相得则相仇,改则已 。今服罪而复治之,何以处不服者 。”遂赦弗问 。知嘉兴县李鑒廷见谢罪,帝问故 。瑛言:“鑒籍奸党姚瑄,瑄弟亨当连坐,而鑒释亨不籍,宜罪 。”鑒言:“都察院文止籍瑄,未有亨名 。”帝曰:“院文无名而不籍,不失为慎重 。”鑒得免 。户部人材高文雅言时政,因及建文事,辞意率直,帝命议行之 。瑛劾文雅狂妄,请置之法 。帝曰:“草野之人何知忌讳,其言有可采,奈何以直而废之 。瑛刻薄,非助朕为善者 。”以文雅付吏部,量材授官 。海运粮漂没,瑛请治官军罪,责之偿 。帝曰:“海涛险恶,官军免溺死,幸矣 。”悉释不问 。瑛之奸险附会,一意苛刻,皆此类也 。帝北巡,皇太子监国 。瑛言兵部主事李贞受皁隶叶转等四人金,请下贞狱 。无何,贞妻击登闻鼓诉冤 。皇太子命六部大臣廷鞫之,自辰至午,贞等不至,惟叶转至 。讯之,云贞不承,不胜拷掠死,三皁录皆笞死三日矣,贞实未尝受金 。先是,袁纲、覃珩两御史俱至兵部索皁隶,贞猝无以应,两御史衔之,兴此狱 。于是刑科给事中耿通等言瑛及纲、珩朋奸蒙蔽,擅杀无辜,请罪瑛 。皇太子曰:“瑛大臣,盖为下所欺,不能觉察耳 。”置勿问,械繫纲、珩,以其罪状奏行在 。又有学官坐事谪充太学膳夫者,皇太子令法司与改役,瑛格不行,中允刘子春等复劾瑛方命自恣 。皇太子谓瑛曰:“卿用心刻薄,不明政体,殊非大臣之道 。”时太子深恶瑛,以帝方宠任,无如何 。久之,帝亦浸疏瑛 。九年春,瑛得罪下狱死 。人物评价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 。瑛首承风旨 。一时臣工多效其所为,如纪纲、马麟、丁珏、秦政学、赵纬、李芳,皆以倾险闻 。纲在《佞幸传》 。陈瑛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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