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创影DV协会( 二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创影DV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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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照会员制度第七条 会员招收: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义务 。学生有权按照本协会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本协会,协会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八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一)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二)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三)拥护本协会的章程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式(一)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联繫协会(二)工作人员登记档案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三)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四)会员按照章程,有权随时退出协会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二)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三)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第十二条 本协会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画和工作报告(三)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四)监督协会财务活动(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三条 协会代表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团委办公室批准案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 协会负责人主要有协会正、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各部长等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承担任学生协会负责人:(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协会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负责的协会负责人 。(三)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四)其他不宜担任协会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服从团委的领导;(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画;(三)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四)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六)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七)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八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第十九条 协会每月召开两次例会 。第二十条 协会会长职责:(一)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四)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係,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十一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二十二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和剧组部共四个部门 。各部门职能具体为:(一)组织部:1、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2、组织电影的放映;3、协调其余各部分的活动安排;4、做好各个活动中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二)外联部:1、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繫、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2、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负责协会与其他协会的联繫;3、加强协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繫,树立协会良好形象.4 . 负责本协会所需物品的採购 。(三)宣传部: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蒐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2、负责张贴每周的影讯或者本协会拍摄电影的海报;3、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剧组部: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係,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协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2、负责管理协会会员档案;3、成立临时性剧组,招募演员,组织力量拍摄电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