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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两宋间历史人物)【两宋间历史人物 王伦】(1081年-1144年)字正道,莘县人,文正公旦弟勖玄孙也,两宋间历史人物,《宋史》、《金史》有传 。
基本介绍本名:王伦
字号:正道
所处时代:宋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莘县
出生时间:1081
去世时间:1144
出处:《宋史》、《金史》
史籍记载《宋史·列传第一百三十》王伦,字正道,莘县人,文正公旦弟勖玄孙也 。家贫无行,为任侠,往来京、洛间,数犯法,倖免 。汴京失守,钦宗御宣德门,都人喧呼不已,伦乘势径造御前曰:“臣能弹压之 。”钦宗解所佩夏国宝剑以赐,伦曰:“臣未有官,岂能弹压?”道自荐其才 。钦宗取片纸书曰:“王伦可除兵部侍郎 。”伦下楼,挟恶少数人,传旨抚定,都人乃息 。宰相何栗以伦小人无功,除命太峻,奏补修职郎,斥不用 。建炎元年,选能专对者使金,问两宫起居,迁朝奉郎,假刑部侍郎 。充大金通问使,阁门舍人朱弁副之,见金左副元帅宗维议事,金留不遣 。有商人陈忠,密告伦二帝在黄龙府,伦遂与弁及洪皓以金遗忠往黄龙府潜通意,由是两宫始知高宗已即位矣 。久之,粘罕使乌陵思谋即驿见伦,语及契丹时事 。伦曰:“海上之盟,两国约为兄弟,万世无变 。云中之役,我实馈师,赞成厥功 。上国之臣,尝欲称兵南来,先大圣惠顾盟好,不许 。厥后举兵以祸吾国,果先大圣意乎?况亘古自分南北,主上恭勤,英俊并用,期必复古 。盍思久远之谋,归我二帝、太母,复我土疆,使南北赤子无致涂炭,亦足以慰先大圣之灵,幸执事者赞之 。”思谋沉思曰:“君言是也,归当尽达之 。”已而粘罕至,曰:“比上国遣使来,问其意指,多不能对 。思谋传侍郎语欲议和,决非江南情实,特侍郎自为此言耳 。”伦曰:“使事有指,不然来何为哉?人定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惟元帅察之 。”粘罕不答 。是后,宇文虚中、魏行可、洪皓、崔纵、张邵相继入使,皆拘之 。绍兴二年,粘罕忽自至馆中与伦议和,纵之归报 。是秋,伦至临安,入对,言金人情伪甚悉,帝优奖之 。除右文殿修撰,主管万寿观,官其二弟一侄 。时方用兵讨刘豫,和议中格 。三年,韩肖胄使金还,金遣李永寿、王诩继至 。二人骄倨,以伦充伴使,伦与道云中旧故,骄倨少损,遂拜诏 。讫事,伦复请祠 。刘光世求伦参议军事,辞 。宰相赵鼎请召伦赴都堂稟议,伦陈进取之策,不合,复请祠 。七年春,徽宗及宁德后讣至,复以伦为徽猷阁待制,假直学士,充迎奉梓宫使,以朝请郎高公绘副之 。入辞,帝使伦谓金左副元帅昌曰:“河南地,上国既不有,与其付刘豫,曷若见归?”伦奉诏以行,因附进太后、钦宗黄金各二百两,仍以金帛赐宇文虚中、朱弁、孙傅、张叔夜家属之在金国者 。伦至睢阳,刘豫馆之,疑有他谋,移文取国书 。伦报曰:“国书须见金主面纳,若所衔命,则祈请梓宫也 。”豫肋取不已 。会迓者至,渡河见挞懒于涿州,具言豫邀索国书无状,且谓:“豫忍背本朝,他日安保其不背大国 。”是年冬,豫废 。伦及高公绘还,左副元帅昌送伦等曰:“好报江南,自今道涂无壅,和议可以平达 。”伦入对,言金人许还梓宫及太后,又许归河南地,且言废豫之谋由己发之 。帝大喜,赐予特异 。初,伦既见昌,昌遣使偕伦入燕见金主亶,首谢废豫,次致使指 。金主始密与群臣定议许和,遂遣伦还,且命太原少尹乌陵思谋、太常少卿石庆来议事 。至行在,伦往来馆中计事 。八年秋,以端明殿学士再使金国,知阁门事蓝公佐为之副,申问讳日,期还梓宫 。伦辞,引至都堂授使指二十余事 。既至金国,金主亶为设宴三日,遣签书宣徽院事萧哲、左司郎中张通古为江南诏谕使,偕伦来 。朝论以金使肆嫚,抗论甚喧,多归罪伦 。十一月,伦至行在,引疾请祠,不 许,趣赴内殿奏事 。时哲等骄倨,受书之礼未定 。御史中丞勾龙如渊诣都堂与秦桧议,召伦责曰:“公为使通两国好,凡事当于彼中反覆论定,安有同使至而后议者?”伦泣曰:“伦涉万死一生,往来虎口者数四,今日中丞乃责伦如此 。”桧等共解之曰:“中丞无他,亦欲激公了此事耳 。”伦曰:“此则不敢不勉 。”伦见通古,以一二策动之 。通古恐,遂议以桧见金使于其馆,受书以归 。金许归梓宫、太母及河南地 。九年春,赐伦同进士出身、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迎梓宫、奉还两宫、交割地界使,既又以伦为东京留守兼开封尹 。伦至东京,见金右副元帅兀朮,交割地界,兀朮还燕 。五月,伦自汴京赴金国议事 。初,兀朮还,密言于金主曰:“河南地本挞懒、宗磐主谋割之与宋,二人必阴结彼国 。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 。”伦有云中故吏隶兀朮者潜告伦,伦即遣介具言于朝,乞为备 。兀朮遂命中山府拘伦,杀宗磐及挞懒 。十月,伦始见金主于御子林,致使指 。金主悉无所答,令其翰林待制耶律绍文为宣勘官,问伦:“知挞懒罪否?”伦对:“不知 。”又问:“无一言及岁币,反来割地,汝但知有元帅,岂知有上国邪?”伦曰:“比萧哲以国书来,许归梓宫、太母及河南地,天下皆知上国寻海上之盟,与民休息,使人奉命通好两国耳 。”既就馆,金主复遣绍文谕伦曰:“卿留云中已无还期,及贷之还,曾无以报,反间贰我君臣耶?”乃遣蓝公佐先归,论岁贡、正朔、誓表、册命等事,拘伦以俟报;已而迁之河间,遂不复遣 。十年,金渝盟,兀朮等复取河南 。伦居河间六载,至十四年,金欲以伦为平滦三路都转运使,伦曰:“奉命而来,非降也 。”金益胁以威,遣使来趣,伦拒益力 。金杖其使,俾缢杀之 。伦厚赂使少缓,遂冠带南向,再拜恸哭曰:“先臣文正公以直道辅相两朝,天下所知 。臣今将命被留,欲污以伪职,臣敢爱一死以辱命!”遂就死,年六十一 。于是河间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哀之 。诏赠通议大夫,赐其家金千两、帛千匹 。子述与从兄遵间入金境,至河间,得伦骨以归,官给葬事 。后謚愍节 。《金史·列传第十七》王伦,字正道,故宋宰相王旦弟王勉玄孙 。侠邪无赖,年四十余尚与市井恶少群游汴中 。天会五年,宋人以伦为假刑部侍郎,与阁门舍人朱弁充通问使 。是时,方议伐宋,凡宋使者如伦及宇文虚中、魏行可、顾纵、张邵等,皆留之不遣 。居数年,伦久困,乃唱为和议求归 。元帅府使人谓之曰:“此非江南情实,特汝自为此言耳 。”伦曰:“使事有指,不然何为来哉 。惟元帅察之 。”金史天会十年,刘豫连岁出师皆无功,挞懒为元帅左监军经略南边,密主和议,乃遣伦归 。先此,宋已遣使乞和,朝廷未之许也 。伦见康王言和议事,康王大喜,迁伦官,并官其子弟 。宋方与齐用兵,未可和 。金史天会十五年,康王闻天水郡王已薨,以伦假直学士来请其丧,使伦请挞懒曰:“河南之地,上国既不自有,与其封刘豫,曷若归之赵氏?”是岁,刘豫受封已八年,不能自立其国,尚勤屯戍,朝廷厌其无能为也,乃废刘豫 。挞懒以左副元帅守汴京,于是伦适至 。挞懒,太祖从父兄弟,于熙宗为祖行 。太宗长子宗磐以太师领三省事,位在宗乾上 。宗翰薨已久,宗乾不能与宗磐独抗 。明年,天眷元年,挞懒与东京留守宗隽俱入朝,熙宗以宗隽为左丞相 。宗隽,太祖子也 。挞懒、宗磐、宗隽三人皆跋扈嗜利,阴有异图,遂合议以齐地与宋,自宗乾以下争之不能得 。以侍郎张通古为诏谕江南使,遣伦先归 。金史明年,宋以伦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进金器千两、银器万两,复来请天水郡王丧柩,及请母韦氏兄弟宗族等 。保信军节度使蓝公佐副之 。是岁,宗磐、宗隽、挞懒皆以谋反属吏,熙宗诛宗磐、宗隽,以挞懒属尊,赦其死,以为行台尚书省事左丞相,夺其兵权 。右副元帅宗弼奏曰:“挞懒、宗磐阴与宋人交通,遂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人 。”会挞懒复谋反,捕而杀之于祁州 。伦至上京,有司详读康王表文,不书年,阅进奉状,称礼物不言职贡,上使宰相责问伦曰:“汝但知有元帅,岂知有上国耶 。”遂留不遣,遣其副蓝公佐归 。金史三年五月,宗弼复取河南、陕西地,遂伐江南,已渡淮 。皇统元年,宋人请和 。二年二月,宋端明殿学士何铸、容州观察使曹勛进誓表 。三月,遣左副点检赛里、山东西路都转运使刘祹送天水郡王丧柩,及宋帝母韦氏还江南 。五月,李正明、毕良史南归 。七月,朱弁、张邵、洪皓南归 。金史四年,以伦为平州路转运使,伦已受命,复辞逊,上曰:“此反覆之人也 。”遂杀之于上京,年六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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