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2012年1月1日起,将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营业税改徵增值税 。为保障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决定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
基本介绍中文名: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类型:公告
内容: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12年1月1日
详细介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和用途

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文章插图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纸张、式样、内容及防伪措施(一)使用专用的无碳複写纸 。(二)发票规格为240mm×178mm 。(三)发票各联次颜色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黑、绿、棕、红、灰和紫色 。(四)发票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区、起运地、经由、到达地、费用项目及金额、运输货物信息、合计金额、税率、税额、机器编号、价税合计(大写)、小写、车种车号、车船吨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备注、收款人、覆核人、开票人、承运人(章) 。(五)发票代码为10位,编码原则:第1-4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第5-6位代表製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分别用1、2、3、4表示四个季度),第8位代表票种(7代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第9位代表发票联次(分别用3和6表示三联和六联),第10位代表发票金额版本号(目前统一用“0”表示电脑发票) 。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六)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四、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价格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价格一致 。五、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试点区及日期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等8个地区首先试点,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