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海洋动物

濒危海洋动物濒危海洋动物的内涵濒危动物是指那些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种群数量及其分布範围已缩减到难于维持生存而濒临绝灭或有绝灭危险的野生动物 。濒危动物一般具有种群过小、密度过低、分布区小或零散分隔,或在繁殖、遗传上有某种障碍和缺陷等特徵 。对于濒危动物的界定与划分,目前世界上也仍未形成统一的标準,各类相关的定义也仅仅是对物种生存状况的描述,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同一物种可属于不同的濒危类型 。由于海洋生物资源具有流动性、整体性和共享性等特点,因此,在海洋中,针对濒危动物的保护措施常常需要不同国家之间展开合作,其所涉及到的主权约束、管辖範围区分、各方利益冲突等问题与陆生濒危动物保护相比,变得更为广泛与複杂 。濒危海洋动物的成因目前已知的海洋动物约有21万种,预计实际数量则在这个数字的10倍以上,即210多万种 。在早期的海洋渔业捕捞中,无人会考虑过度捕捞和资源养护问题,海洋捕捞活动得以迅猛发展扩大,终于导致了许多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一些渔场和渔讯逐渐消失,曾经常见的鱼种和海洋动物也不见影蹤 。最广为人知的例子便是北极斯特拉大海牛,其从1741年被人类发现到1768年完全灭亡仅仅用了26年的时间 。人类对海洋动物的捕杀活动,主要有对经济物种的直接捕捞以及伴随着这些捕捞产生的误捕与兼捕情况 。长江鲥鱼、北大西洋鳕鱼、红珊瑚以及一些种类的鲨鱼等,都曾是或者目前仍是重要的经济物种,并一直受到人类的过度开发,成为濒危物种 。海豚、海鸟以及海龟等物种则在围网作业、延绳钓等渔业活动中遭到误捕或兼捕的现象也经常发生,使得一些种类数量急剧减少,濒临灭绝 。在海洋生态系统中,一些物种数量的减少,往往会对其他物种的生存产生影响,例如鳕鱼是海豹的主要觅食目标,其数量的减少也会对海豹数量造成影响,相反,海豹数量的变化也会影响到鳕鱼的数量,该现象在早期的“北太平洋海豹保全和养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说明濒危海洋动物的保护管理必须要考虑到其物种间的生态关係 。另外,海洋中顶级捕食者(鲸鱼、鲨鱼种类)数量的急剧减少,将会很容易打破该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危机其他物种的生存 。生物多样性的高低反映着该区域生物对抗外界不良因素的抵抗能力,代表着生态系统的稳定程度,因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其生态系统稳定性必然遭到严重削弱,物种灭绝速度加剧,最终导致“海洋荒漠”的产生 。濒危海洋动物的划分对于濒危物种的划分,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是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的濒危物种等级体系,即灭绝、野生灭绝、极危、濒危、易危、低危等6个等级 。根据IUCN濒危物种名录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 附录的内容,当前濒危海洋动物主要包括:海鸟或生活环境与海洋密切相关的鸟类,例如白腹军舰鸟(Fregata andrewsi)、粉嘴鲣鸟(Papasula abbotti)、短尾信天翁(Diomedea albatrus)等;与海洋密切相关的哺乳类,例如所有的鲸目种类,食肉目中的海豹、海狗、海象种类,以及海牛目中的儒艮(Dugong dugon)等;海洋爬行类,例如海龟科所有种(Cheloniidae spp.)、部分湾鳄等;与海洋相关或生活史中一部分时间在海洋中度过的鱼类,例如中华鲟(Acipenser sinensis)、鲥鱼(Macrura reevesi)、部分板鳃亚纲物种(一些鲨鱼、鳐类)、矛尾鱼、蓝鳍鲔鱼(Thunnus maccoyii)等;生活在海洋中的一些无脊椎动物,例如鹦鹉螺、部分珊瑚虫等 。除了国际上管理组织和科学机构公认的濒危海洋动物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内部认为需要进行保护以防止其被过度开发维护其管辖範围内的生态系统稳定的海洋物种,也可划定为濒危海洋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