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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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M【OBM】OBM即代工厂经营自有品牌 , 由于代工厂做OBM要有完善的行销网路作支撑 , 渠道建设的费用很大 , 花费的精力也远比做OEM和ODM高 , 而且常会与自己OEM、ODM客户有所冲突 。通常为保证大客户利益 , 代工厂很少大张旗鼓地去做OBM 。
基本介绍外文名: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
释义:代工厂经营自有品牌
支撑:行销网路
管理模式:OBM公开账本管理模式
基本介绍台湾厂商早期在国际分工的角色多是以OEM(简称委託代工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为主要的业务型态 , 运用充裕的劳动力提供国际市场上所需的产品製造、组装之委託代工服务 。唯OEM生产的最大缺点在于订单来源不稳定 , 产品行销、设计阶段的利润无法掌握 , 因此某些OEM厂商随着产品生产经验的累积及新产品开发活动的投资 , 逐渐由OEM转型为ODM(简称设计加工 , OriginalDesigning Manufacturing)业务型态;部分厂商更尝试建立自有品牌(OBM , OriginalBranding Manufacturing) , 直接经营市场 。承接OEM业务的厂商主要是依据OEM买主提供的产品规格与完整的细部设计 , 进行产品代工组装 , 并依据OEM买主指定的形式交货 。承接ODM业务的厂商则以自行设计的产品争取买主订单 , 并使用买主品牌出货 。纯OEM厂商的价值链活动以製造、装配为主 , 完全依循OEM买主所指定的规格生产 。纯ODM厂商的价值链活动则包括产品设计、製造及装配 , ODM厂商需具备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组装之能力 , 并能与ODM买主共同议定产品规格 , 并据以进行产品设计或改良的工作 。相互区别OEM(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 , 原始设备生产商) 。是在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利益驱动下产生的 , 其基本含义是:按原单位(品牌单位)委託契约进行产品开发和製造 , 用原单位商标 , 由原单位销售或经营的合作经营生产方式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经济学第一本专着)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开宗明义的就是讲专业化 , 古典经济学认为专业化可以促使边际收益的递增和边际成本的递减 , 从而达成社会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如果概念稍显枯燥 , 举例说明:假设甲、乙、丙三人同时加工绣花针 , 加工一根针从截料到打磨到穿孔 , 每人每天最多各生产10根 , 总计为30根 。三人特长不同 , 如果只让甲截料 , 每天可截50根 , 乙每天可打磨50根 , 丙每天可穿孔50根 , 显而易见 , 三人组合每人只做一件事 , 三人每天就可生产50根针 , 这就是专业化的一种优势 。OEM可简称为“代工生产”或“定牌生产” 。这种经营模式在国际上已运作多年并行之有效 。企业为了加大其拥有资源在创新能力方面的配置 , 儘可能地减少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 , 企业不直接进行生产 , 通过让别的企业代为生产的方式来完成产品的生产任务 。这样 , 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费和加工费 , 而不必承担设备折旧和自建工厂的负担 , 可随时根据市场变化灵活的按需下单 。由此可促进成品业务形成新的经营优势 , 培养和壮大企业内在的扩张力 , 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 从而为更高层次的资本运营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