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委员会

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委员会【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委员会】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委员会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
基本介绍中文名:哈尔滨市道外区农业委员会
性质:农业委员会
城市:哈尔滨市
所属类别:国家事务
主要职能(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研究编制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係,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布农业产、供、销信息 。(六)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蔬菜基地建设规划,指导蔬菜生产和品种结构调整,研究制定蔬菜产销政策,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七)编制绿色食品发展归哈并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标準及质量监督和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项目的开发立项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九)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执行农业各产业技术标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执法监督管理 。(十一)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各产业信息系统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十三)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核发农机驾驶证、操作证;管理农机驾驶员;负责农用三轮车、运输车驾驶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拖拉机在乡以下道路的作业管理,并负责制定安全防範措施 。(十四)负责全区範围内的草原管理工作,并对区内草原委託执法机构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区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药管理工作;抓好种畜禽管理和畜禽屠宰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畜牧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新技术的示範,畜牧科研成果的申报及畜牧待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开发工作 。(十六)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年森林採伐限额、林木採伐、运输计画指标,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採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徵用的林地林木进行核准;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十七)指导全区种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营林生产、林木採伐、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的贯彻落实 。组织申报重大科研项目,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套用,提高科技信息服务 。(十八)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管护;依法保护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对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管护 。(二十)负责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和渔业环境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展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处理渔业纠纷,打击违反渔业法规的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安排使用农业发展基金,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十二)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二十三)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二十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二十五)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该局设7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二)农业水产科(三)畜牧科(四)林业科(五)农机科(六)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七)新农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