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瑶族自治县 河口瑶族自治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瑶族自治县 河口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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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瑶族自治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瑶族自治县)河口(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瑶族自治县)一般指本词条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瑶族自治县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南部,隔红河与越南老街市、谷柳市相望,是云南省惟一一个以瑶族为主体的自治县 。河口县交通非常便利,滇越铁路、昆河公路、红河航道在此形成枢纽与越南对接,是云南省乃至西南地区通向东南亚、南太平洋最便捷的陆路通道 。自对外开放以来,河口县大力发展口岸经济贸易,与越南的老街省建立了良好的经济合作关係 。
基本介绍中文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
外文名称:Yao Autonomous County of Hekou
别名:Hà Kh?u 
行政区类别:自治县
所属地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下辖地区:辖河口、南溪2个镇,桥头、瑶山、老范寨、莲花滩4个乡
政府驻地:河口镇
电话区号:0873
邮政区码:661300
地理位置:云南省东南部
面积:1332平方公里
人口:104609 人(2010)
方言:云南方言、白话、瑶语
气候条件:热带季风气候 
着名景点:花鱼洞原始森林  跨境旅游
机场:规划中
火车站:河口北站
车牌代码:云G
民族构成:汉族、瑶族、苗族、彝族、壮族
境内口岸:河口口岸
毗邻国家: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历史沿革汉代属牂牁郡进桑县 。明代为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地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河口对汛督办公署 。民国十五年(1926)河口划为特别行政区,1950年设河口市 。红、白两河流会于此,故名 。1955年改河口县,1963年改河口瑶族自治县 。200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辖2个镇、4个乡: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桥头苗族壮族乡 。行政区划截止到2017年,河口瑶族自治县共辖6个乡镇(其中1个民族乡):河口镇、南溪镇、老范寨乡、桥头苗族壮族乡、瑶山乡、莲花滩乡,27个村委会,285个村民小组,4个社区,4个国营农场:河口农场、坝洒农场、南溪农场、蚂蝗堡农场 。地理环境位置境域河口瑶族自治县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南端,东经103°23′~104°17′,北纬22°30′~23°02′之间 。南北纵距57.5公里,东西横距90.75公里 。东北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接壤,西隔红河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相望,北靠屏边苗族自治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相邻,国境线长193公里 。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332平方公里,山区占河口瑶族自治县总面积的97.76%,河谷平坝占2.24% 。县城距省会昆明469公里,距州府蒙自县168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295公里 。地势河口瑶族自治县地势呈阶梯状,北高南低,渐向东南倾斜,以县城河口镇为中心,沿红河、南溪河向东北、西北方向作扇形扩散 。气候河口瑶族自治县最低海拔76.4米,最高海拔2354.1米,属热带季风雨林温热型气候 。2008年,年平均气温23.0℃,与历年平均值持平 。极端最高气温39.0℃(出现在5月28日),极端最低气温7.1℃(出现在1月4日) 。总降雨量2022.7毫米,较历年平均值偏多14% 。其中8月份雨水特别集中,月降雨量占全年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他大部分时段雨水正常,分布相对比较均匀 。全年总日照数1392.7小时,较历年平均偏少212.4小时 。自然资源动植物资源河口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得天独厚,南溪河两岸都是热带原始沟谷雨林景观,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截止到201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有国家珍稀濒危植物金花茶、树蕨、东京木、长蕊木兰、小叶船板树等,有珍稀濒危动物懒猴、巨蟒、蜥蜴等 。鳖和黄鱼是红河的特产 。矿场资源河口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有金、铜、铁、锡、铝、锑、钛、汉白玉石、大理石、硅线石、石墨、云母、土石等 。截止到2010年,经初步探明非金属矿大理石储量达1.8亿多吨,硅线石为我国江南地区储量最大、品位最高 。人口民族总人口201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总人口为104609人 。家庭户人口河口瑶族自治县共有家庭户30491户,家庭户人口为976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9人减少了0.19人 。城乡人口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132人,占总人口的29.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3477人,占总人口的70.2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1886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728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6个百分点 。人口增长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54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9158人,增长9.59% 。平均每年增加915.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92% 。民族构成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195人,占总人口的38.4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4414人,占总人口的61.58% 。其中,哈尼族人口为1575人,占总人口的1.51%;彝族人口为5062人,占总人口的4.84%;壮族人口为11967人,占总人口的11.44%;傣族人口为2315人,占总人口的2.21%;苗族人口为16282人,占总人口的15.56%;回族人口为132人,占总人口的0.13%;瑶族人口为24013人,占总人口的22.96%;拉祜族人口为14人,占总人口的0.01% 。年龄构成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9600人,占总人口的18.74%;15-64岁的人口为78641人,占总人口的75.1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368人,占总人口的6.09% 。性别构成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口中,男性为55436人,占总人口的52.99%;女性为49173人,占总人口的47.01%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13下降为112.74 。经济发展概况2009年,河口瑶族自治县地方生产总值(GDP)完成14.87亿元,按可比价同比2008年增长14.5% 。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96亿元,增长6.7%;第二产业完成 3.53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完成8.38亿元,增长16.9% 。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08年的20.8:23.5:55.7调整为19.9:23.7:56.4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