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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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图片(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覆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覆核申请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覆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覆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覆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式的,作出覆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覆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