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


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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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遵照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範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 为充分整合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资源 , 避免重複开发与建设 , 形成高效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 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示範基地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 推动各地区电子商务领域产学研合作 , 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 特发起成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 , 以下简称:联盟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
外文名:ECPS
成立时间:2015年
性质:社会团体
联盟主席:张铁柱
联盟秘书长:林杰
所在地:杭州
联盟宗旨:跨界 , 跨业 , 跨域 , 跨越
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联盟成立背景遵照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範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 为充分整合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资源 , 避免重複开发与建设 , 形成高效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 更好发挥电子商务示範基地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 推动各地区电子商务领域产学研合作 , 促进电子商务在"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 特发起成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 , 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与宗旨联盟由部分省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国家电子商务示範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企业共同发起 , 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成立的非盈利性质的合作交流平台 。其宗旨是树立“开放、共享、融合、创造”的合作理念 , 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机制 , 充分调动成员积极性和发展热情 , 形成跨地域融合协同服务氛围 , 促进各成员的快速创新发展 , 儘快形成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路体系 。第三条 联盟成立的目标联盟将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路体系规划和建设 , 形成基于战略联盟的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 使得各区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有效的聚合和融合 , 资源集成共享 , 形成一个多方共赢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生态圈 , 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业务 , 推动电子商务行业标準的制定和实施推广 , 促进电子商务规範协同发展 。第四条 联盟的使命联盟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标準和规範 , 促进服务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 , 形成公共服务网路体系 。探索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模式 , 拓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主体 , 促进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电商企业与基地(园区)等协同互动 ,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产、学、研、用多方协作的服务机制 , 通过总体设计、各自开发、独立经营、互帮互助、资源共享、携手共赢的合作模式 , 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链合作发展平台 , 联手推动国家电子商务行业标準的实施和套用 , 交流共享资源 , 形成跨区域的产业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整合 , 以项目和活动形式凝聚联盟成员力量并影响全国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架构联盟由联盟主席团、联盟秘书处、会员服务部、专家委员会和平台运营委员会组成 。联盟主席团由重点电子商务运营实体和管理机构组成 , 全面指导联盟前期筹建工作及相关核心运作 , 定期组织联盟成员单位举办各项活动和联席会议;进行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合作开发等 。联盟秘书处主要协助联盟主席团完成联盟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工作 , 承担联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发布主席团关于联盟建设与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决定;组织相关电子商务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等 。会员服务部主要负责会员的发展和服务工作 , 建立会员的档案库 , 製作会员通讯录 , 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 建立会员互动平台 。专家委员会主要制定联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措施、政策及有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对重点企业和项目进行专业指导 。平台运营委员会主要负责加强与促进各区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平台建设服务 , 加快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路体系的发展;提高各区域中心(平台)的运营与策划水平 , 提升举办培训、论坛和讲座的综合能力;帮助联盟拓宽工作思路 , 为联盟的工作开展提供信息和建议 。第二章联盟的业务範围第六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技术交流 , 开展市场调查和政策调研工作 , 提供技术谘询和业务培训;积极从事新兴电子商务领域的研究开发 , 反映行业内各类单位和会员的建议 , 协助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标準的制定 。第七条 帮助联盟成员搭建各区域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 进行所需外部资源的对接 , 促成各联盟成员与高校、研究和培训机构的合作 , 提升产业资源有效利用 。第八条 组织研究电子商务套用领域中的共性问题 , 提出政策、标準及立法方面的建议;组织分析电子商务企业管理问题 , 交流和推广成功企业管理经验;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相关政策的推进工作 。第九条 组织和承办电子商务产品及软体技术展览、品牌展示、电子商务大赛和高峰论坛等;推动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构建人才梯度培养机制 , 形成一批紧跟电商需求、具备综合能力的平台型服务机构 。第十条 组建专家服务团队 , 帮助联盟成员为各区域电子商务基地与电商企业提供战略规划、平台构建、平台运营、人才培育、专业谘询、产业提升等高端服务 , 为各区域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电子商务战略研究与决策支持服务 。第十一条 积极开发信息资源 , 编辑和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和电子媒体 , 宣传和推介会员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第十二条 加强国际间、区域间交流、合作、考察 , 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 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 协助企事业单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联盟成员及申请程式第十三条 联盟成员分为主席团成员和普通成员 。1、主席团成员:联盟主发起人(联盟主发起人是指具有一定的区域电商影响力 , 并积极参加联盟成立初期的活动的自愿发起人单位)为当然的主席团成员;承认本章程的普通成员 , 申请成为联盟主席单位或副主席单位 , 并经主席团成员提名 ,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 , 由主席团常务会议通过 , 即可成为联盟主席团成员 。联盟实行“轮值主席”制度 , 主席团成员以平等轮流的方式推选轮值主席 。2、普通成员:承认本章程的单位 , 向联盟提出申请 , 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 经联盟秘书处审核 , 即可成为普通成员 。第十四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条件: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业绩的单位 , 承认联盟章程 , 愿意履行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 经一名以上联盟成员推荐 , 均可向联盟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加入本联盟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流程:1、申请加入本联盟的单位 , 须向联盟秘书处递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简介) 。2、普通成员由联盟秘书处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可加入联盟;3、主席团成员由联盟秘书处提交联盟主席团常务会议讨论 , 经主席团决定接纳申请单位为联盟主席团会员;4、联盟秘书处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申请单位负责人 , 该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即取得本联盟成员资格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联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普通成员:1.有权参加联盟大会 , 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3.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工作组的活动;4.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国家政策、技术、标準、产业等相关资料;5.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6.有权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7.有权申请成为主席团成员;8.有权退出联盟 。(二)主席团成员:1.具备普通成员享有的权利;2.参加主席团常务会议 , 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优先获得联盟服务的权利;4.获联盟秘书处授权代表联盟开展业务;5.向联盟秘书处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或主席团临时会议;6.委派代表参加秘书处工作;7.对联盟财务收支进行查询;8.有权向主席团反映问题 , 提出建议和议案;9.有权退出主席团或联盟 。第十七条 联盟成员应尽以下义务:(一)普通成员:1.遵守联盟章程及规章制度 , 执行联盟的决议;2.积极承担和配合联盟委託的各项工作;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4.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5.设立一名联络员 , 向联盟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信息 , 提供成员的资料和变化情况;6.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二)主席团成员:1.承担普通成员应尽的义务;2.按时参加主席团及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3.积极完成主席团指定的任务;4.参与策划、筹备、组织联盟年度大会 。第十八条 退出联盟1、要求退出联盟的单位 , 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 , 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2、严重违反联盟章程 , 不履行成员义务的 , 经实查后由联盟秘书处报主席团 , 经联盟主席团表决通过 , 予以除名 。3、成员退出联盟后 , 其原享有的权利及待遇自动丧失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九条 联盟作为非营利性组织 , 其活动经费主要来自政府、企业赞助 。联盟经费由联盟秘书处协调办理 。第二十条 联盟的活动经费全部用于联盟会议活动经费、联盟内刊及网站宣传费、与联盟工作计画有关的专项工作和各工作组相关工作的启动经费、技术或市场考察以及日常管理等有关开支 。第二十一条 联盟活动经费预决算由秘书处编制 , 向联盟全体成员公布 。活动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要在年度大会中向联盟全体成员报告 。第六章终止程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解散 , 由主席团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三条 本联盟终止动议须经年会表决通过 , 并报联盟主席团审查同意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终止后剩余财产 , 在联盟主席团的监督下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用于发展与本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联盟会议程式、分支机构及人事任免、具体表决方式由秘书处制定 , 报主席团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联盟主席团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2015年11月 1 日起实施生效 。联盟大事记1、2015年8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了《电子商务行业标準套用推广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 。2、2015年10月15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举办了《中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研讨会》 。3、2015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召开《电商公共服务项目推进会议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筹备第一次工作会议》 。4、2015年11月17日在深圳市召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联盟筹备第二次工作会议》确定章程;签署公约 。主要活动2015年11月1日 , 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杭州)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在杭州市海创基地召开 。全国各省市电子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电子商务协会(促进会)负责人、电子商务企业领导、电子商务产业园负责人、 各大院校领导等三百余人参加此次论坛 。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张苏丰及省内11家市(县)协会会长、秘书长应邀出席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