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利用补偿制度

资源利用补偿制度关于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引起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破坏而提供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则和措施的总称 。设立补偿义务的依据是资源的开发、利用者的开发和利用活动,对自然资源或者生态环境的损耗或不利影响 。其形式在各国大同小异 。中国法律规定的资源利用补偿费有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 。补偿机制的运作通常是资源开发、利用者向法定的国家资源利用补偿费徵收部门缴纳资源利用补偿费,徵收部门用徵收的补偿费组成专门用于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的公共基金,国家通过此类基金向资源的保护者、恢复者和管理者提供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