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禁菸


室内公共场所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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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禁菸【室内公共场所禁菸】室内公共场所禁菸,是指从2011年5月1日起,饭店、餐厅、网咖等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菸,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定醒目的禁菸警语和标誌 。一旦出现违规吸菸情况,经营者将受罚 。
基本介绍中文名:室内公共场所禁菸
实施时间:2011年5月1日
简介
室内公共场所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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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菸”等规定,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语和标誌 。室外公共场所设定的吸菸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定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菸者进行劝阻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採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中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菸”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禁菸範围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 。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运输工具等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生效后,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菸区”,这与世卫组织《菸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专家说法“公共场所”应包括工作场所中国控烟协会新闻发言人所超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标誌控烟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所超表示,虽然尚无配套的处罚条例,此次禁菸有两个积极意义:第一,将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公众意识将得到提升 。“很多人反感公共场所吸菸,今后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止违规吸菸者 。”第二,包括餐馆、酒吧等经营场所,以及车站候车室、封闭式站台等非经营区域将全部取消“吸菸区” 。所超同时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内公共场所”定义比较老,沿用了1987年4月提出的七大类概念,其中的“车马店”目前已经没有了,而室内工作场所,如办公室、写字楼等却并不在禁菸範围之内 。“20多年了,公共场所的範围也应与时俱进 。”所超认为,既然飞机和动车已经实现全程禁菸,膀儿爷、随地吐痰、乘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改观,那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菸是有可能的 。他表示,在目前尚无立法惩罚违规吸菸的情况下,各地可酌情对在禁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适度奖励,也会起到禁菸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