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基本介绍中文名: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属档案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调整后的表式见附属档案1,填写说明见附属档案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属档案3、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属档案: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