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越南语:Vi?n Ki?m sát Nhan dan T?i cao C?ng hòa X? h?i ch? ngh?a Vi?t Nam)是越南最高检察机关,依照越南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公诉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拥有150名资深检察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越南语:Vi?n tr??ng Vi?n Ki?m sát Nhan,人民检察长)为阮和平(越南语:Nguy?n Hòa Bình) 。
基本介绍中文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文名:Vi?n Ki?m sát Nhan dan T?i cao C?ng hòa X? h?i ch? ngh?a Vi?t Nam
检察官:150名
院长:阮和平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检查政府所属各部委及其它同级政府机关,地方政权机关、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人民武装部队和公民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 。行使公诉权以保障法律得到严肃、统一的执行 。在自己的职能範围内,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捍卫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保护公民的财产、生命、健康、自由、名誉和人格等方面的权利 。保障让一切侵犯国家、集体财产和利益的行为,一切侵犯公民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追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会(越南语:Qu?c h?i Vi?t Nam,越南国会)根据国家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语:Ch? t?ch n??c C?ng hòa Xã h?i ch? ngh?a Vi?t Nam )的建议选举、免职或罢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国会负责并向国会报告工作,在国会闭会期间对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回答国会代表的质询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检察员由国家主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任命、免职或革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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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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