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


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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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是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于2016年9月启动的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 。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名单,其中拟建重点建设校5所,优质建设校15所 。
旨在打造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引领和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力争有若干所高职院校跻身全国前30位,有一批学校跻身全国200所“优质高职院校”行列,确保浙江高职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 。
基本介绍中文名:浙江省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
启动时间:2016年9月
实施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入选名单:重点建设校5所,优质建设校15所
所属地区:中国 浙江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和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新一轮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确定的“重点高校建设计画”、高职教育“三名工程”,结合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画(2015-2018年)》提出的“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要求,决定在我省高职院校实施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画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高职教育的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服务 新需求,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建设发展实际,在以往国家“示範校”“骨干校”和省“示範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遴选支持一批高职院校继续开展新一轮改革创新和项目建设,提升全省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协同创建高等教育强省 。建设目标按照“强化特色、培育优势”的要求,支持一批办学基础好、服务能力强、与地方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明显的学校进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重点是深入开展育人模式创新,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和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和技术创新服务能力 。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所办学基础扎实、优势特色鲜明、改革意愿强烈且有明显成效的院校进行重点建设,打造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引领和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力争有若干所高职院校跻身全国前30位,有一批学校跻身全国200所“优质高职院校”行列,确保浙江高职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原则(一)学校为主、多方支持 。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加强对全省高职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协同相关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统筹资源要素配置,强化政策导向,共同推进院校建设 。各建设院校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立足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认真制订项目建设规划,确定重点改革领域、重点建设任务,大力推进院校建设 。(二)竞争择优、动态管理 。对实施优质校建设的高职院校,要综合比较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因素,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遴选 。要以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根本,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 。列入重点建设的高职院校要实施中期建设评估考核,优胜劣汰,对考核实绩不佳的院校予以淘汰,空缺出的名额将以适当方式增补 。(三)分类建设、重点突破 。加强分类指导,引导不同办学类型、不同隶属关係的高职院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列入优质校建设的院校要对照建设目标,找準制约自身发展的关键问题,集中资源和力量,以重点领域的有效突破促进内涵建设,努力培育扩大建设成果,提升办学水平,更好地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服务 。建设内容(一)推进管理体制创新 。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校企、产学深度合作机制,探索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建立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积极套用第三方评价,健全人才培养质量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二)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 。围绕我省主导与优势产业布局,重点选择若干个专业集群,以学校优势特色专业为骨干,集聚一批相关专业,进一步改善集群专业办学条件,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加快建设形成一批适应需求、优势特色鲜明、效益显着的专业集群,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进一步最佳化全省高职教育专业结构 。同时,推进高水平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联合行业企业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积极推动教学创新,增强课程选择性,加强实习实训教学,改进教学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作用,建立体现产业与专业特色的教师分类培养与管理制度 。大力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套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高“双师双能”专业教师比例 。完善契合高职教育类型特徵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探索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青年教师助讲和教师定期实践等制度,完善教师行业企业“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资赴国(境)外培训;推进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师德高尚、行业有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 。(四)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服务 。推动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公共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载体;面向重点发展产业,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教师技术服务的制度与政策,引导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为产业升级服务;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建设一批行业性和区域性的培训服务中心;增强学生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组织学生服务行业企业技术创新 。(五)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已开发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新途径、新模式;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準、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教育资源,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準,开发与国际先进标準对接的专业标準和课程体系;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吸收沿线国家学生来浙留学,为沿线国家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跨出国门办学 。组织实施(一)时间和方式 。2016年启动,建设周期确定为2016—2020年 。2016年11月组织申报,12月组织遴选评审,公布后开展项目实施 。(二)範围和数量 。除拟升本的普通高专和未“摘筹”的高职院校外,原则上所有的高职院校均可通过竞争参与建设计画 。参照上一轮省示範性高职校建设规模,一次性遴选认定“优质高职院校”20所,其中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院校5所 。(三)申报和遴选 。以学校为单位自主申报 。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学校申报资格 。学校申报后,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对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重点建设高职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布名单 。(四)考核和验收 。重点建设高职校实行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 。建设中期将组织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中止建设计画并取消建设资格 。建设期满将组织终期验收 。入选院校要围绕建设目标任务,按计画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 。建设经费各校要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各有关学校主管行业和部门、地方政府也应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助推学校项目建设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的通知》,明确省级财政对列入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的省属高职院校,平均每校每年安排建设资金5000万元;对列入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省属高职院校,平均每校每年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 。地方属高职院校按照省级财政支持标準,按隶属关係由地方财政落实资金 。有关院校主管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应认真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共同推进院校建设 。材料要求有关高职院校请于11月30日前将《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申报表》《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方案》(各一式8份)及学校近三年《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各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传送同版本的电子材料 。立项院校重点建设校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5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优质建设校6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7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8浙江旅游职业学院9杭州职业技术学院10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3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1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5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6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7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18丽水职业技术学院19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浙江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