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国土资源局

玛曲县国土资源局【玛曲县国土资源局】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籍管理股 。
基本介绍中文名:玛曲县国土资源局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股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籍管理股下设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测绘办公室、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分工局长才项同志负责县国土资源管理全盘工作;书记华勒同志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支部党务工作;副局长高旦增同志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副局长草考同志负责土地管理工作;主任李海峰同志负责土地储备中心的全盘工作;副主任马斯克同志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韩世杰同志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杨登平同志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主要工作职能1、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及矿产资源方面的法规与规章,依据省、州标準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核定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并指导乡镇土地总体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蹟保护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 。3、监督检查乡级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调处跨省、州、县(市)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依法进行矿产资源探矿权的初审、授权範围内採矿权的设定、登记和矿业权评估、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项目,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按规定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入库,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採矿权评估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採矿权评估结果,依法管理开採矿泉水、地热水採矿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登记等工作 。6、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制定和实施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牧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组织县内基準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州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指导监测并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开採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準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蹟保护区 。